• 索 引 号: SM11115-0100-2022-00003
  • 备注/文号: 尤住建综〔2022〕15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住建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4-2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尤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尤住建综〔2022〕15号
来源:尤溪县住建局 时间:2022-04-28 14:53

各乡镇,燃气企业,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闽建安函〔2022〕23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安委〔2022〕6号)、《尤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尤安委〔2022〕5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

  房屋建筑(包括农村建房)、建筑工程、城镇燃气。

  二、安全生产大检查内容

  (一)建筑工程检查内容见《建筑施工检查要点》(附件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要点》(附件4)

  (二)城镇燃气检查内容见《城镇燃气检查要点》(附件3)

  (三)房屋建筑(包括农村建房)检查内容见《尤溪县农村在建(拆除)房屋安全生产检查表》(附件5)

  (四)防汛隐患。一是对山前地带、高陡边坡、挡土墙、土石方、深基坑、脚手架、工地围墙、工人宿舍等的监测和防范工作的安全检查,对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危险的要停止生产经营,立即转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二是对塔式起重机等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滑相关措施,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业。

  三、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

  2022年4月28日至12月底

  四、安全生产大检查方式

  采取座谈、查阅资料、现场指导

  五、安全生产大检查人员组成

  详见附件1

  附件:1.安全生产检查组

  2.建筑施工检查要点

  3.城镇燃气检查要点

  4.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5.尤溪县农村在建(拆除)房屋安全生产检查表

  尤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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