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1203-0100-2022-00021 文号 尤市场监管〔2022〕30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04-29
标题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县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内容概述 开展2022年全县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1203-0100-2022-00021
文号 尤市场监管〔2022〕30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04-29
标题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县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内容概述 开展2022年全县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有效性 有效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县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9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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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股室、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 年全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市监办〔202218号)精神,为保障全县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推动尤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稳定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秩序,现就全县开展2022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重点工业产品,多措并举、扶优治劣,集中力量化解产品质量安全存量风险,防范增量风险、严控变量风险。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着力查处一批不合格产品,约谈一批问题突出企业,移送一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企业,帮扶一批质量管理薄弱企业,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严防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增强工作主动性、自觉性和坚定性,用足用好监管工具箱,确保各环节不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产品。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车载常压罐体、钢筋、水泥、电线电缆、燃气具、烟花爆竹、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池、灶管阀、童鞋童装、农机肥料、塑料制品等14类产品。 

    (二)重点领域。14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及流通领域销售商,特别是生产企业集聚区、质量问题易发多发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和销售门店等薄弱环节,以及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 

    (三)重点问题。生产领域以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未检验出厂或出厂检验记录不全,以及生产过程存在偷工减料、掺杂掺假等问题为重点;流通领域以销售无证产品、产品一致性不符、质量低劣、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认证要求等问题为重点。  

    三、工作措施  

   (一)督促生产企业自查与风险隐患排查相结合,进一步压实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1. 立即组织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自查。要组织指导14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按照要求开展自查,主动加强质量内控,从源头防范化解风险。要督促各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于 5 月 10 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发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要同步整改及时化解,重大质量安全风险整改等相关情况要主动报告。 

    2. 统筹抓好工许获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等重点工业企业现场检查。要着眼风险隐患排查,抓紧部署展开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于 7 月 15 日前完成重点生产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要把执法检查与企业自查情况相对照相验证,对自查走过场敷衍了事的企业,要组织约谈;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依法从重处理。要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台账,实行清单管理,逐条逐项整改,重大紧迫安全风险要立行立改,迅速化解见效。 

    (二)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1. 着力抓实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要针对14类重点产品和本地新增重点产品开展风险监测,提前发现风险,实现防控关口前移;要加强重点产品风险信息监测,及时召开形势分析研判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会,认真组织风险研判、预警、通报和处置,力争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2.及时查处省、市局抽查不合格、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产品。对省、市局抽查不合格的产品。要第一时间依法采取处置措施,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和下架封存,迅速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防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 坚决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要加强对列入行动范围的重点产品生产企业集聚区、质量问题易发多发区,城乡接合部、农村市场和销售门店,以及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对重点问题和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发现严重质量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的,要按照行刑衔接和行纪衔接要求,及时移送或移交。 

    (三)强化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与信用监管相结合,不断扩大安全风险排查治理与防控成果 

    1. 加强产品质量抽查和安全风险排查结果应用。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和行业主管部门通报重点产品风险监控、抽查结果和风险排查发现安全风险情况;积极协调相关单位探索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榜单制度,加大宣传力度,拓展社会效应,彰显抽查“利剑”威慑力。 

    2. 推进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用防控。要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和生产流通质量违法案件处罚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强化信用约束。要加快推进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把企业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和发现处置安全风险情况等作为重要的安全信用风险分类指标项目,健全完善企业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并依此实施差异化精准排查整治。 

    (四)强化抽查监管风险防控与质量技术帮扶相结合,着力推进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源头治理预先防范 

要认真开展产品质量技术帮扶 提高效率 、提升效能 、提增效益”行动。深入实施质量技术帮扶“十百千万”工程,针对风险排查、监测和抽查等监管中发现列入重点产品生产企业问题,着眼于整个产业链供应链,开展全链条一条龙“巡回问诊帮扶”,从生产源头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升产品质量,促进高质量发展。 

    (五)强化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社会共治与长效机制相结合,加快构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防控新格局 

    1. 大力支持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支持鼓励重点产品涉及的相关行业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健全行业自律准则,倡议和践行质量诚信守法承诺,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主动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监督。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加强与消会、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等社团协作,支持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 

    2. 着力创新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制度机制体系。加强调研指导,及时总结提炼推广专项行动新鲜经验和特色做法。要发扬首创精神,大胆创新实践,积极探索新的行之有效的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治理手段载体、方式方法、制度机制,着力探索推行人防、物防、技术防、信息防等“四位一体”防控体系,推进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治理现代化常态化长效化。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县局成立2022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形成全局上下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压实属地监管和相关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专项行动工作力争1015前完成。 

    2.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县局质量计量监管股负责牵头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做好专项行动的部署安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情况材料汇总上报;负责组织开展相关产品风险监测、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检查等有关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认证活动监管;负责组织做好专项行动范围内重点产品中存在缺陷的消费品依法召回工作。县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负责组织流通领域相关重点产品的风险排查、监督抽查等,做好12315热线相关消费投诉调处工作。县局市场规范管理股负责组织做好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福建)运用指导等有关企业信用监管方面工作。各市场监管所负责14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领域经销商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安全风险排查工作;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查处专项行动范围内重点产品无证生产和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相关案件查办工作。 

    3.加强业务指导,及时上报材料。各相关股室要加强对各市场监管所的业务指导,强化对各所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要求,积极通过“工品信”小程序上报有关情况;各所要自即日起每周三上午下班前通过一体化平台“文件传送”向县局质量计量股报送工作周报(见附件),715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102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并填报附表。重要情况、重大案件要第一时间报送。 

  

    附件: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429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股室、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 年全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市监办〔202218号)精神,为保障全县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推动尤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稳定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秩序,现就全县开展2022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重点工业产品,多措并举、扶优治劣,集中力量化解产品质量安全存量风险,防范增量风险、严控变量风险。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着力查处一批不合格产品,约谈一批问题突出企业,移送一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企业,帮扶一批质量管理薄弱企业,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严防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增强工作主动性、自觉性和坚定性,用足用好监管工具箱,确保各环节不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产品。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车载常压罐体、钢筋、水泥、电线电缆、燃气具、烟花爆竹、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池、灶管阀、童鞋童装、农机肥料、塑料制品等14类产品。 

    (二)重点领域。14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及流通领域销售商,特别是生产企业集聚区、质量问题易发多发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和销售门店等薄弱环节,以及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 

    (三)重点问题。生产领域以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未检验出厂或出厂检验记录不全,以及生产过程存在偷工减料、掺杂掺假等问题为重点;流通领域以销售无证产品、产品一致性不符、质量低劣、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认证要求等问题为重点。  

    三、工作措施  

   (一)督促生产企业自查与风险隐患排查相结合,进一步压实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1. 立即组织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自查。要组织指导14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按照要求开展自查,主动加强质量内控,从源头防范化解风险。要督促各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于 5 月 10 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发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要同步整改及时化解,重大质量安全风险整改等相关情况要主动报告。 

    2. 统筹抓好工许获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等重点工业企业现场检查。要着眼风险隐患排查,抓紧部署展开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于 7 月 15 日前完成重点生产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要把执法检查与企业自查情况相对照相验证,对自查走过场敷衍了事的企业,要组织约谈;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依法从重处理。要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台账,实行清单管理,逐条逐项整改,重大紧迫安全风险要立行立改,迅速化解见效。 

    (二)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1. 着力抓实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要针对14类重点产品和本地新增重点产品开展风险监测,提前发现风险,实现防控关口前移;要加强重点产品风险信息监测,及时召开形势分析研判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会,认真组织风险研判、预警、通报和处置,力争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2.及时查处省、市局抽查不合格、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产品。对省、市局抽查不合格的产品。要第一时间依法采取处置措施,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和下架封存,迅速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防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 坚决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要加强对列入行动范围的重点产品生产企业集聚区、质量问题易发多发区,城乡接合部、农村市场和销售门店,以及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对重点问题和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发现严重质量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的,要按照行刑衔接和行纪衔接要求,及时移送或移交。 

    (三)强化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与信用监管相结合,不断扩大安全风险排查治理与防控成果 

    1. 加强产品质量抽查和安全风险排查结果应用。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和行业主管部门通报重点产品风险监控、抽查结果和风险排查发现安全风险情况;积极协调相关单位探索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榜单制度,加大宣传力度,拓展社会效应,彰显抽查“利剑”威慑力。 

    2. 推进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用防控。要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和生产流通质量违法案件处罚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强化信用约束。要加快推进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把企业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和发现处置安全风险情况等作为重要的安全信用风险分类指标项目,健全完善企业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并依此实施差异化精准排查整治。 

    (四)强化抽查监管风险防控与质量技术帮扶相结合,着力推进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源头治理预先防范 

要认真开展产品质量技术帮扶 提高效率 、提升效能 、提增效益”行动。深入实施质量技术帮扶“十百千万”工程,针对风险排查、监测和抽查等监管中发现列入重点产品生产企业问题,着眼于整个产业链供应链,开展全链条一条龙“巡回问诊帮扶”,从生产源头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升产品质量,促进高质量发展。 

    (五)强化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社会共治与长效机制相结合,加快构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防控新格局 

    1. 大力支持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支持鼓励重点产品涉及的相关行业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健全行业自律准则,倡议和践行质量诚信守法承诺,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主动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监督。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加强与消会、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等社团协作,支持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 

    2. 着力创新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制度机制体系。加强调研指导,及时总结提炼推广专项行动新鲜经验和特色做法。要发扬首创精神,大胆创新实践,积极探索新的行之有效的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治理手段载体、方式方法、制度机制,着力探索推行人防、物防、技术防、信息防等“四位一体”防控体系,推进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治理现代化常态化长效化。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县局成立2022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形成全局上下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压实属地监管和相关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专项行动工作力争1015前完成。 

    2.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县局质量计量监管股负责牵头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做好专项行动的部署安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情况材料汇总上报;负责组织开展相关产品风险监测、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检查等有关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认证活动监管;负责组织做好专项行动范围内重点产品中存在缺陷的消费品依法召回工作。县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负责组织流通领域相关重点产品的风险排查、监督抽查等,做好12315热线相关消费投诉调处工作。县局市场规范管理股负责组织做好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福建)运用指导等有关企业信用监管方面工作。各市场监管所负责14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领域经销商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安全风险排查工作;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查处专项行动范围内重点产品无证生产和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相关案件查办工作。 

    3.加强业务指导,及时上报材料。各相关股室要加强对各市场监管所的业务指导,强化对各所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要求,积极通过“工品信”小程序上报有关情况;各所要自即日起每周三上午下班前通过一体化平台“文件传送”向县局质量计量股报送工作周报(见附件),715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102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并填报附表。重要情况、重大案件要第一时间报送。 

  

    附件: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4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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