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103-0100-2022-00005
  • 备注/文号: 尤工信综〔2022〕14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工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4-20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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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尤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全县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尤工信综〔2022〕14号
来源:尤溪县工信局 时间:2022-04-21 10:15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县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尤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0日 

  全县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具体部署、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根据《三明市工信局关于印发全市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工信综〔2022〕25号)、《尤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尤安委〔2022〕5号)精神,结合工信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到12月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各类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聚焦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重点领域 

  民爆(销售企业)、有关信息化等行业领域及下属各单位。 

  三、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具体部署情况;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等法律法规、制度政策情况等。 

  (二)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深入开展自查,是否依法依规提出并落实安全责任清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以及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是否配齐安全监管人员,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监管任务;是否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等。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依职责开展对所监管行业领域企业的监督检查,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企业是否存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行为;是否按规定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是否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等。 

  (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前两年工作成果,认真梳理检查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等“四张清单”建立情况;重大安全风险建档管控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等。 

  (五)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强化安全防范,紧盯关键时段、重点领域,排查汛期防汛防台风工作落实情况;五一、中秋、国庆、党的二十大等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开展民爆、有关信息化等行业大检查情况等。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不放心的薄弱地区、部位和环节驻点盯守,严格管控、严防漏管失控,加强应急准备和值班值守,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工信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动员部署和宣传发动,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实抓出实效,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障安全形势稳定。 

  (二)强化检查实效。要综合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真查真管,严查严管,做到真检查、真督促、真整改。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方法,确保了解真实情况、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决不能搞形式、走过场。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渠道,宣传报道大检查工作的经验做法,发现曝光突出问题隐患和单位,加强宣传引导,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工作统筹。要统筹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既要抓紧时间尽快开展,又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工作过程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并严格遵守防疫相关规定。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请于4月21日前,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对照自查情况;每月28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度表(附件3)和四个清单(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附件4)。 

  联系电话:6323717,邮箱:hp6333132@163.com。 

  附件:1.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2.县工信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3.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度表 

  4.四个清单(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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