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510-0100-2021-00050
- 备注/文号: 尤安委办〔2021〕55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应急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12-2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单列考核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政府安委会决定于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5日组织考核组,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单列考核单位开展2021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情况;
(二)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三明市关于〈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方案》、《三明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尤溪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情况,落实县党政领导挂钩安全生产红色重点隐患工作机制,加强重中之重安全风险点安全管控等情况;
(三)企业和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四)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等情况;
(五)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六)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开展情况。
具体考核内容按照考核细则(见附件)执行。
二、考核范围及方式
(一)乡镇人民政府考核范围及方式
1.主要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抽查1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考核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及“四不两直”暗访暗查等方式进行。
(二)县单列考核单位考核范围及方式
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的方式,对县单列考核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评定
考核实行100分制评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逐项扣分,单项分值扣完为止。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级(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
得分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
得分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
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奖惩办法
1. 各乡镇和县单列考核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年度考核情况,由县政府安办进行汇总和综合初评,并报县政府审定,由县政府确定,同时将考核结果抄送县委组织部、综治办和文明办。
2.对考核不达标的乡镇和县单列考核单位由县政府安委会给予安全生产预警。
3.被“一票否决”的乡镇和县单列考核单位,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将考核结果倒数3名的单位列入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整治单位。
五、考核组组成
此次考核督查共组织5个组,每组4人,由县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带队,县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具体名单如下:
第一组:负责考核城关镇、联合镇、西滨镇、尤溪口镇、西城镇
组 长: 邵 良 (县工信局副局长)
成 员:苏晨晖 (县工信局工业行业管理股股长)
联络员13******066
郭齐统(县应急局应急救援中心主任)
陈雅晴(县消防救援大队职员)
第二组:负责考核坂面镇、中仙乡、台溪乡、溪尾乡、梅仙镇
组 长:王其双(县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陈官键(林业局安办主任)
联络员13******509
肖光燚(县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谢桂林(县消防救援大队职员)
第三组:负责考核新阳镇、管前镇、八字桥乡、汤川乡、洋中镇
组 长:林大义(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于荣钱 (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股长)
联络员13******796
郑康乐(县应急局危化股股长)
肖燕平(县消防救援大队职员)
第四组:负责考核发改局(粮食局)、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开发区、供销社、民族宗教局
组 长:罗世权(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成 员:杨 慧(县消防大队职员)
联络员 13******182
肖 榕(县应急局基础股股长)
陈玉烨(县应急局危化股科员)
第五组:负责考核教育局、民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商务局、文旅局、交警大队、城管局
组 长:林 飞(县应急局副局长)
成 员:纪锡茂(县应急局协调股副股长)
联络员13******839
余贞昇(县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科员)
陈珊珊(县消防救援大队职员)
六、有关要求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单列考核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积极配合考核组开展工作;具体考核时间及行程安排等事宜由被考核单位与考核组联系商定。
2.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单列考核单位请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查自评。
3.各考核组考核检查书面反馈意见由组长签字,连同考核检查情况报告(包括检查考核工作情况、考核初步得分、检查考核中发现的具体问题、隐患及有关工作建议),于2022年1月7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一并报送县政府安办,书面反馈意见由县政府安办统一反馈给被检查的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单列考核单位。
4.各考核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和疫情防控等相关规定,做到廉洁自律、轻车简从;坚持科学客观、实事求是地考核,认真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对考核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督促整改落实。各考核组车辆由组长单位负责保障。
联系人:林长炳,电话:15******850,邮箱:ajj6338883@163.com。
附件:1.2021年尤溪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乡镇)
2.2021年尤溪县消防工作考核细则(乡镇)
3.2021年尤溪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部门)
4.2021年尤溪县消防工作考核细则(部门)
5.考核情况汇总表
6.考核评分表
尤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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