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1203-0100-2021-00032 文号 尤市场监管〔2021〕56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10-28
标题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尤溪县公安局 尤溪县商务局 尤溪县供销合作社关于转发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联合开展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整治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内容概述 转发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联合开展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整治行动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1203-0100-2021-00032
文号 尤市场监管〔2021〕56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10-28
标题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尤溪县公安局 尤溪县商务局 尤溪县供销合作社关于转发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联合开展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整治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内容概述 转发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联合开展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整治行动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尤溪县公安局 尤溪县商务局 尤溪县供销合作社关于转发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联合开展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整治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9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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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商务局、供销合作社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 

  为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持续整治农村地区(含城中村、城乡接合部,下同)假冒伪劣食品等突出问题,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开展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整治行动的通知》(明市监食流[2021] 101号),对开展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整治行动进行了部署,请各部门按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整治行动。 

  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商务局、供销合作社请于2021年11月15日前收集报送2021年工作情况,2022年6月13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2022年9月13日前报送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工作情况(总结)及统计报送格式的具体要求见《尤溪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2021-2022年)》,报送邮箱:1023974968@qq.com。 

  附件:1.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联合开展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整治行动的通知 

  2.尤溪县开展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整治行动专项工作组联系方式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尤溪县公安局                   尤溪县商务局 

  尤溪县供销合作社 

  2021年10月28日 

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商务局、供销合作社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 

  为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持续整治农村地区(含城中村、城乡接合部,下同)假冒伪劣食品等突出问题,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开展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整治行动的通知》(明市监食流[2021] 101号),对开展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整治行动进行了部署,请各部门按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整治行动。 

  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商务局、供销合作社请于2021年11月15日前收集报送2021年工作情况,2022年6月13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2022年9月13日前报送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工作情况(总结)及统计报送格式的具体要求见《尤溪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2021-2022年)》,报送邮箱:1023974968@qq.com。 

  附件:1.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联合开展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整治行动的通知 

  2.尤溪县开展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整治行动专项工作组联系方式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尤溪县公安局                   尤溪县商务局 

  尤溪县供销合作社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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