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915-0100-2021-00058
- 备注/文号: 尤新政综〔2021〕237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新阳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10-2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阳镇“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0月26日
新阳镇“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安委〔2021〕18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明安委〔2021〕25号)、《尤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尤溪县“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尤安委〔2021〕6号),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贸行业领域为重点,通过严格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攻坚,促进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提升,确保第四季度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具体任务
(一)严执法
一是做好交叉检查执法。派出所、村建站、道安办、安监办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吸取今年以来我市、县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查找存在问题,按照市、县政府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视频会议“六个一”工作要求(制定一个行动方案、开展一次隐患“清零”、开展一场执法、开展一场专项攻坚、开展一次督导服务、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做好本系统镇级交叉检查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移送一批、警示一批。
二是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频次,改进完善执法方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查处工作机制。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该处罚的处罚,该关停的关停,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及多部门监管的行业领域,要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给有关部门进行执法或联合执法。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必须依法组织开展事故调查,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要综合运用公开曝光、联合惩戒、“黑名单”等方式方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是提高执法效能。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风险等级较高、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处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按期整改、纳入失信惩戒名单、停产整顿、技改基建、关闭退出等生产经营单位纳入监管执法重点,确保执法精准、高效。要注重征集一批社会关注、证据充分、程序合法、文书规范的案例用于示范指导执法业务,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执法办案水平。
(二)强攻坚
1.道路交通领域。一是实施道路安全提升行动。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隧道桥梁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整治,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全面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国省道沿线村庄违规开口等问题。二是强化道路交通违法惩治。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的打击力度。组织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校车、渣土车、拖拉机、三轮车等车辆专项整治,严处酒醉驾、“三超一疲劳”、人货混装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强化科技治超,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落实“一超四罚”措施。
2.建筑施工领域。一是强化农房建设领域安全管控。全面深化“房长制”工作落实,加强对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全程监管。提升农房建设管理和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健全完善农村工匠培训制度、名录制度及激励机制。二是加强工程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力度。严肃查处“四无”建设、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临时建筑物、深基坑等重点部位排查整治,坚决整治非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施工等行为。三是开展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完善“一楼一档”“健康绿码”制度,完成房屋安全信息档案库。聚焦六类整治重点房屋,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推进房屋安全行业行风专项整治,持续打击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缺失、法律意识淡薄问题,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弄虚作假等问题。
3.工贸领域。一是强化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督促有限空间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全面辨识建立台账,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管理,完善并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和落实现场防护监护等措施。二是强化粉尘涉爆攻坚。要按照《尤溪县30人以下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攻坚工作方案》,对照《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表》,在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措施、粉尘清扫等方面开展执法,消除事故隐患。三是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监管。以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粉尘涉爆为重点,强化工贸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动火、吊装、检查维修等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控,重点解决中毒窒息、高处作业、涉氨泄漏、粉尘防爆安全措施不落实等问题。严查非法承包、以包代管、职工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四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重点执法内容,逐条逐项指导企业落实主要责任。
4.相关重点领域。危险化学品方面要开展一次“地毯式、拉网式、全覆盖”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企业含(烟花爆竹零售店)逐一排查,突出抓好危险品(仓库)罐区等重点区域,凡是风险管控措施不完善、不到位的,要立即组织整改,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停用。非煤矿山方面要认真排查碎石厂是否存在山体滑坡、落石、弃渣堆放等安全。有运转部件的机械设备,必须加防护护罩,并设立警示标志,严禁超载行驶,车斗严禁载人,定期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作业水平,消除安全隐患。要持续保持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高压态势,有效防范已关闭取缔非法采矿点“死灰复燃”和新的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发生,坚决遏制非法违法采矿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消防方面要扎实开展纺织印染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和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整治解决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损坏、违规住人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景区非景区方面要按照《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印发全县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尤政办〔2021〕39号)要求,落实部门和属地政府监管责任,重点加强景区、非景区景点、涉水危险区域和旅行社安全管理。燃气方面要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对辖区内的燃气供应站点检查排查,严查不按规定实施气瓶实名制管理的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抓紧制订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梳理出需要解决的机制、体制和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攻坚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严格落实“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一般隐患要立行立改、及时整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难硬重大隐患要领导挂钩、跟踪整改,有效化解管控安全风险,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促提升
一是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要以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热潮,集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八个一”活动。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宣教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灾害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八个一”内容:
1.组织一次全覆盖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把新《安全生产法》的新规定、新制度、新内容学懂弄通;监管执法人员要深入、全面、系统地学习新《安全生产法》;要督促管辖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一次以上新《安全生产法》的专题学习。
2.开展一次全覆盖宣传活动。组织好本行业领域的宣传贯彻活动,不断提高新《安全生产法》的公众知晓率、社会覆盖面。
3.举办一轮全员专题培训。要组织本系统、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人员开展一轮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学者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全面解读;要将新《安全生产法》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不断提高企业员工遵规守法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4.开展一次配套制度梳理修订。要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精神,认真梳理本行业领域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机制、制度,凡不符合新《安全生产法》要求的,要及时调整、修改或废止。
5.组织一次全过程督导检查。在安全生产检查、督导过程中,要把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督导,采取宣讲、询问、抽考、交流等方式,做到边检查边普法、边执法边普法,确保层层有推进、件件有落实。
6.致生产经营单位一封信。所分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发出一封信,要求他们学法遵法守法,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7.制定一份宣贯承诺书。督促企业向员工和社会公开承诺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具体措施和要求,承诺严格遵守新《安全生产法》的新规定、新要求,承诺加强对企业职工的人文关怀、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等,坚决杜绝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形成企业员工和社会共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良性机制。
8.张贴一幅新《安全生产法》。督促企业在显著位置张贴一幅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引导企业员工学习了解新《安全生产法》的具体内容,营造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全民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意识。
二是健全双重预防机制。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要求,结合省、市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制订完善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是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要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事故规律和生产特点,查找深层次的矛盾和不足,形成推广一批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制度、机制、工程等成果,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并纳入今年安全生产“工作清单”,要认真研究具体实施。要列出到年底前需完成的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并附带重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原则上要在12月初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注重总结、树立标杆。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市安委会梳理出的“45+N”安全生产重点攻坚问题,推动解决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注重挖掘专项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各有关行业部门要培育标杆企业,形成一批可示范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通过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推广标杆企业经验,通过“树典型”的方式带动全镇安全生产水平整体提升。
(三)加强指导,强化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强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工作落实。对安全基础薄弱、事故多发频发的企业要进行“开小灶”整治,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监管走形式、执法宽松软等问题,要按照《尤溪县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严肃追责问责。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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