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904-0100-2021-00014
- 备注/文号: 尤西政〔2021〕44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西滨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5-2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农林业生产、公共设施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提高红火蚁防控能力,有效遏制红火蚁疫情。经研究,决定印发《西滨镇红火蚁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望认真遵照执行。
尤溪县西滨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0日
西滨镇红火蚁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红火蚁是全国农业、林业和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也是全球公认的百种最具危险入侵物种之一,主要随草坪草、建筑材料、带土种苗等物品调运传播。近年来,因草坪草、带土苗木调运频繁、气候条件适宜等因素影响,红火蚁在我省区多地发生,传播速度加快、疫情发生程度加重。为做好红火蚁防控工作,确保我镇农林业生产安全、人畜安全、环境安全以及生态安全,根据《福建省防控红火蚁疫情应急预案(试行)》(闽政办〔2005〕206号)、《省农业农村厅等6部门关于加强红火蚁防控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20〕55号)、《三明市红火蚁红火蚁疫情应急预案》和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尤溪县红火蚁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尤政办〔2020〕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有效遏制红火蚁疫情扩散蔓延,压低发生区红火蚁种群密度,保障我镇农林业生产、公共设施、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实施,部门联动。红火蚁防控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条块结合,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明确责任,健全机制,落实措施,全面有序开展防控工作。
(二)全面监控,突出重点。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红火蚁防控工作,防止红火蚁扩散蔓延。做好对居民小区、学校、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带、堤围、旱作农田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等红火蚁敏感地带的全面监控工作。每年抓住红火蚁繁殖高峰期进行扑杀,提高防控效果。
(三)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未发现红火蚁的区域要加强防范,实施检疫,严防疫情传入。已发现红火蚁的区域要及时开展扑杀防控,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三、工作措施
(一)普及防控知识,提高防控技术。各村各有关单位广泛开展红火蚁防控技术宣传培训活动,充分利用会议、各种宣传媒介,通过发放资料、张贴挂图等形式,对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培训,帮助他们了解、掌握红火蚁的识别与防控技术,普及防控知识,提高防疫意识。农技部门要加强对各村农技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培训和依托绿化管护、环卫、公路养护、护林员、村级农技员等各类现有人力资源,充实基层监测、防控队伍,提高科学防控和群防群控水平。
(二)加大普查力度,摸清基本情况。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组建红火蚁普查人员,依照职责管辖在全镇范围开展红火蚁普查。重点调查杂草丛生的荒地、农田边坡、堤坝、道路、果园、苗圃、花卉基地、房屋墙角、近年来新种植草坪、绿化林带、堆肥场、学校、公园等场所,通过走访群众、实地观察、图片对照等,发现红火蚁蚁丘应立即拍摄红火蚁照片留存。对不确定的疑似红火蚁要收集样本,在24小时内送到县农业农村局植保植检站。要依靠和发动广大群众开展群防群控,不留死角。调查监测过程,一旦发现红火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疫情信息。
(三)落实科学防控,及时根除害蚁。确认为疑似红火蚁疫情时,发生区各责任部门要根据所负责区域内的发生情况,参照《红火蚁防控技术方案》,立即组织防治或督促指导发生地的村委员会或经营管理单位,采取药剂或药饵进行杀灭防治。
(四)加强检疫监管,控制疫情扩散。未发现红火蚁的区域要加强防范,教育引导辖区内有关企业和种植专业户不从疫区调入绿化苗木、草皮和动物粪便肥料等物品,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共同抓好对以上物品调入的检疫监管,对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绿化部分的实施合同要明确不使用无《植物检疫证书》的草皮和苗木等植物,防止调入无合法来源不合格的绿化植物,严防疫情传入。已发现红火蚁的区域,应采取措施集中进行封锁,按照《红火蚁防控技术方案》的要求及时控制和扑灭红火蚁,做到发现一片处理一片,防止疫情扩散蔓延。集中扑杀后要安排专人做好监测和跟踪防治工作,及时查漏补缺,并向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定期报送防治进度。要强化植物检疫执法检查,避免人为调运植物传播红火蚁。
四、工作保障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西滨镇红火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详见附件)。为确保防控工作有效开展,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明确工作人员,负责红火蚁防控工作,制定本单位红火蚁防控工作具体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二)落实经费投入,确保工作开展。红火蚁防控工作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入侵防控周期长、投入资金大,防控经费由县财政统筹保障。各责任部门要负责收集所负责区域内防控经费需求,汇总至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经费由县财政局拨付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三)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督查指导。防控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全镇红火蚁防控会议,研究、部署红火蚁防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实行疫情周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防控。全镇建立3〜5个疫情固定监测点,密切监测疫情发生发展情况,并指定专人负责疫情统计,定期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植保植检站。农技站为牵头部门,要加强对全镇红火蚁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信息报送工作。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平时检查,深入一线,落实防控措施。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查,对监测不到位、隐瞒不报、防控措施和资金不到位、未专款专用、防控不力、红火蚁疫情蔓延扩散的,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附件:西滨镇红火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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