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115-0100-2021-00012
  • 备注/文号: 尤住建综〔2021〕19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住建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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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刻汲取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尤住建综〔2021〕19号
来源:尤溪县住建局 时间:2021-06-19 11:05

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燃气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湖北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步加强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21〕28号)和《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明建办函〔2021〕22号)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以及省、市领导对湖北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建党百年大庆的极端重要性,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认真按照《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明建办函〔2021〕22号)工作要求,聚焦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房屋结构、消防安全等领域,在前期检查发现问题的基础上,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一)燃气安全

  6月20日前,各燃气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亲自组织,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组织全面自查整治,做到地毯式、全覆盖,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并抓紧整改,每周向主管部门报送排查的问题及问题整改情况,未发现安全隐患的实行“零隐患”承诺,针对各类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各瓶装液化气企业要强化培训,集中全员培训。6月25日前,我局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对燃气企业的检查要做到100%全覆盖。

  (二)房屋结构

  所有乡镇、街道要全面开展汛期房屋安全排查,对每一栋已封危房到现场核查。我局将对辖区内乡镇、街道工作落实情况要全面检查,随机抽查不少于总数10%的已封危房,对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和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房屋,我局将组织建筑企业技术人员专家库配合到场100%复核,并建立台账。

  (三)建筑施工

  各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要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制,由建设单位牵头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特别要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做到全覆盖自查自纠,各施工企业要由法人带队开展检查。

  三、强化自查自纠迎接考核

  县住建局将派出工作组前往各在建项目开展督导检查,对不落实的和项目、发现的重大问题的项目进行通报与限期整改,限期内未完成整改将责令停工整改,请各在建项目加强自查自纠,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尤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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