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11203-0100-2021-00010 | 文号 | 尤市场监管〔2021〕17号 | |||||||||
发布机构 |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1-04-23 | |||||||||
标题 |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印发2021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11203-0100-2021-00010 | ||
文号 | 尤市场监管〔2021〕17号 | ||
发布机构 |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4-23 | ||
标题 |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印发2021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股室、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明市监综〔2021〕21号)和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食品等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市监办〔202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21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2021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3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股室、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明市监综〔2021〕21号)和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食品等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市监办〔202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21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2021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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