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1203-0100-2021-00007 文号 尤市场监管〔2021〕9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3-24
标题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企业、个体户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开展2021年上半年企业、个体户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1203-0100-2021-00007
文号 尤市场监管〔2021〕9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3-24
标题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企业、个体户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开展2021年上半年企业、个体户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有效性 有效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企业、个体户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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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股室、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局文件精神,强化企业、个体户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现将县局开展2021年上半年企业、个体户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监督检查,从中发现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消除一批事故安全隐患、发现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进一步规范企业、个体户经营行为,提高企业、个体户诚信守法意识,确保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有效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二、抽查对象 

  (一)企业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上半年共抽取我县被检查企业90户,其中:1、重点行业领域被检查企业80户,其中:医药、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企业10户,私立医院4户,餐饮服务企业12户、食品经营企业12户,大米加工、加油站计量单位13户,广告经营企业16户,重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12户。2、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10户。 

  (二)个体户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1、加大对集群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的抽查力度,按3%的抽取比例随机抽取1191户。 

  2、深化运用“1+X”监督机制,将“天价茶”纳入检查内容,按5%—10%的比例随机抽查茶叶经营户38户。 

  三、抽查内容 

  (一)企业抽查内容。 

  1、检查企业登记事项和许可情况。检查企业登记事项,包括股东、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经营范围、企业名称等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是否存在应当许可而未取得许可或者许可证过期等无证经营行为。 

  2、开展“1+X”专项督查。对宾馆饭店、商场超市抽查应当检查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相关经营行为,依职权检查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党员干部个人是否存在奢侈消费、定点消费、使用公款定期支付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重点检查是否销售“天价茶”违法违纪行为。 

  3、餐饮服务经营者检查。检查餐饮服务企业登记事项和企业即时信息,检查餐饮服务日常经营行为和管理情况。 

  4、食品经营企业的检查。检查食品经营企业登记事项和企业即时信息,检查食品经营企业日常经营行为和管理情况。 

  5、大米加工厂、加油机计量单位检查。检查企业登记事项和企业即时信息。检查加油机的计量检定情况,查看检定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大米定量包装情况。 

  6、广告经营单位检查。 

  (1)检查广告经营企业的登记事项和公示的即时信息。检查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资格,包括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广告发布许可等。 

  (2)检查企业广告活动中,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及其他广告参与者之间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情况。 

  (3)企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 

  (4)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法公布广告收费标准、收费办法情况。 

  (5)检查企业所发布的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以及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情况。 

  (6)公益广告参与度。发布的公益广告数量是否符合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规定标准。 

  7、重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检查。检查企业特种设备使用情况。 

  (二)个体户抽查内容 

  1、对集群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的抽查。重点检查是否“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住所无法与个体工商户取得联系的”情形,有该情形的要根据《福建省工商系统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标注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将其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公示向社会公示。 

  2、重点检查是否销售“天价茶”违法违纪行为。 

  3、检查登记事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是否存在应当许可而未取得许可或者许可证过期等无证经营行为,是否存在其它违法经营行为。具体的抽查事项按照抽查清单事项开展。 

  四、抽查工作的步骤安排 

  本次抽查从2021年3月下旬开始至2021年5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2021年3月15至4月1日) 

  加强沟通协调,制定抽查方案,明确抽查范围、对象、任务、实施方步骤和有关要求,抓好组织部署,推动工作开展。 

  (二)集中实施阶段(2021年4月1日至年5月31日) 

  1、及时认领待检查企业、个体户名单,明确具体检查事项。 

  检查人员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双随机模块认领待检查企业、个体户名单,具体检查事项要依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重点行业实地检查记录表的内容。 

  2、科学合理随机匹配检查人员。 

  企业、个体户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人员的匹配,县局坚持随机抽取,由县局领导、人教股、市场规范管理股一同见证下,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随机抽取。 

  3、依法规范开展实地检查。 

    一是要组织做好必要的检查准备。各检查组要尽快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按序时进度开展检查。二是要认真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程序与要求,依法规范实施检查。三是要提高检查质量和效率,确保5月20日前完成实地检查工作。检查中,检查人员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实行边检查边规范,边发现边整改。四是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对市场主体检查中要填写企业即时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属重点行业检查的,还要填写重点行业实地核查表。 

  4、及时录入检查结果,按规定向社会公示。 

  各检查组要在检查结束20日内公示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跨部门双随机模块“双随机—抽查结果”录入检查信息,检查结果录入和公示工作要于5月31日前完成。 

  (三)后续处理和总结完善阶段(2021年6月1日—6月20日) 

  各检查组、各所要做好检查后续处理工作,该移交的检查资料要及时移交,该归档的要及时立卷归档,该立案调查的要移交本单位办案机构查处。对发现涉及无证经营和1+X问题线索等需要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的,经报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后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所有后续工作均应于6月20日前完成。各检查组、各所抽查工作小结和抽查情况表要在7月1日前报县局市场规范管理股。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企业、个体户经营行为抽查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在市场监管领域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各检查组、各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市场规范管理股要主动履行牵头职责,各相关股室要积极配合,各检查人员要尽职尽责依法依规开展检查,实现双随机抽查监管全覆盖目标,确保检查达到预期效果。各检查组、各所在抽查中遇到的疑难业务问题,要及时向对口职能股室请示,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三)加强培训,搞好保障。市场规范管理股要组织开展抽查前的集中培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业务水平。办公室要做好抽查工作的车辆保障,检查执法人员在检查期间,要服从县局和各所的统一安排,在做好抽查工作的基础上兼顾原岗位工作任务。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畅通信息渠道,县局各相关业务股室要及时掌握抽查工作情况,加强对抽查工作指导,帮助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深入开展。要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强宣传合作,开展有深度的宣传报道,适时曝光企业违法失信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提升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更好地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附件:2021年上半年企业、个体户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统计表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4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股室、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局文件精神,强化企业、个体户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现将县局开展2021年上半年企业、个体户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监督检查,从中发现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消除一批事故安全隐患、发现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进一步规范企业、个体户经营行为,提高企业、个体户诚信守法意识,确保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有效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二、抽查对象 

  (一)企业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上半年共抽取我县被检查企业90户,其中:1、重点行业领域被检查企业80户,其中:医药、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企业10户,私立医院4户,餐饮服务企业12户、食品经营企业12户,大米加工、加油站计量单位13户,广告经营企业16户,重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12户。2、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10户。 

  (二)个体户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1、加大对集群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的抽查力度,按3%的抽取比例随机抽取1191户。 

  2、深化运用“1+X”监督机制,将“天价茶”纳入检查内容,按5%—10%的比例随机抽查茶叶经营户38户。 

  三、抽查内容 

  (一)企业抽查内容。 

  1、检查企业登记事项和许可情况。检查企业登记事项,包括股东、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经营范围、企业名称等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是否存在应当许可而未取得许可或者许可证过期等无证经营行为。 

  2、开展“1+X”专项督查。对宾馆饭店、商场超市抽查应当检查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相关经营行为,依职权检查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党员干部个人是否存在奢侈消费、定点消费、使用公款定期支付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重点检查是否销售“天价茶”违法违纪行为。 

  3、餐饮服务经营者检查。检查餐饮服务企业登记事项和企业即时信息,检查餐饮服务日常经营行为和管理情况。 

  4、食品经营企业的检查。检查食品经营企业登记事项和企业即时信息,检查食品经营企业日常经营行为和管理情况。 

  5、大米加工厂、加油机计量单位检查。检查企业登记事项和企业即时信息。检查加油机的计量检定情况,查看检定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大米定量包装情况。 

  6、广告经营单位检查。 

  (1)检查广告经营企业的登记事项和公示的即时信息。检查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资格,包括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广告发布许可等。 

  (2)检查企业广告活动中,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及其他广告参与者之间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情况。 

  (3)企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 

  (4)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法公布广告收费标准、收费办法情况。 

  (5)检查企业所发布的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以及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情况。 

  (6)公益广告参与度。发布的公益广告数量是否符合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规定标准。 

  7、重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检查。检查企业特种设备使用情况。 

  (二)个体户抽查内容 

  1、对集群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的抽查。重点检查是否“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住所无法与个体工商户取得联系的”情形,有该情形的要根据《福建省工商系统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标注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将其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公示向社会公示。 

  2、重点检查是否销售“天价茶”违法违纪行为。 

  3、检查登记事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是否存在应当许可而未取得许可或者许可证过期等无证经营行为,是否存在其它违法经营行为。具体的抽查事项按照抽查清单事项开展。 

  四、抽查工作的步骤安排 

  本次抽查从2021年3月下旬开始至2021年5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2021年3月15至4月1日) 

  加强沟通协调,制定抽查方案,明确抽查范围、对象、任务、实施方步骤和有关要求,抓好组织部署,推动工作开展。 

  (二)集中实施阶段(2021年4月1日至年5月31日) 

  1、及时认领待检查企业、个体户名单,明确具体检查事项。 

  检查人员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双随机模块认领待检查企业、个体户名单,具体检查事项要依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重点行业实地检查记录表的内容。 

  2、科学合理随机匹配检查人员。 

  企业、个体户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人员的匹配,县局坚持随机抽取,由县局领导、人教股、市场规范管理股一同见证下,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随机抽取。 

  3、依法规范开展实地检查。 

    一是要组织做好必要的检查准备。各检查组要尽快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按序时进度开展检查。二是要认真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程序与要求,依法规范实施检查。三是要提高检查质量和效率,确保5月20日前完成实地检查工作。检查中,检查人员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实行边检查边规范,边发现边整改。四是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对市场主体检查中要填写企业即时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属重点行业检查的,还要填写重点行业实地核查表。 

  4、及时录入检查结果,按规定向社会公示。 

  各检查组要在检查结束20日内公示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跨部门双随机模块“双随机—抽查结果”录入检查信息,检查结果录入和公示工作要于5月31日前完成。 

  (三)后续处理和总结完善阶段(2021年6月1日—6月20日) 

  各检查组、各所要做好检查后续处理工作,该移交的检查资料要及时移交,该归档的要及时立卷归档,该立案调查的要移交本单位办案机构查处。对发现涉及无证经营和1+X问题线索等需要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的,经报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后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所有后续工作均应于6月20日前完成。各检查组、各所抽查工作小结和抽查情况表要在7月1日前报县局市场规范管理股。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企业、个体户经营行为抽查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在市场监管领域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各检查组、各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市场规范管理股要主动履行牵头职责,各相关股室要积极配合,各检查人员要尽职尽责依法依规开展检查,实现双随机抽查监管全覆盖目标,确保检查达到预期效果。各检查组、各所在抽查中遇到的疑难业务问题,要及时向对口职能股室请示,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三)加强培训,搞好保障。市场规范管理股要组织开展抽查前的集中培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业务水平。办公室要做好抽查工作的车辆保障,检查执法人员在检查期间,要服从县局和各所的统一安排,在做好抽查工作的基础上兼顾原岗位工作任务。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畅通信息渠道,县局各相关业务股室要及时掌握抽查工作情况,加强对抽查工作指导,帮助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深入开展。要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强宣传合作,开展有深度的宣传报道,适时曝光企业违法失信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提升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更好地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附件:2021年上半年企业、个体户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统计表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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