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914-0100-2020-00023
- 备注/文号: 尤桥政〔2020〕83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八字桥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12-03
各村委会,乡直(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尤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尤安委办〔2020〕42号要求,认真汲取“11·8宁化县闽赣小商品城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乡安委会决定,即日起至2021年3月在全乡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精准施策原则,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强化各项防控措施,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紧盯重点开展消防隐患治理,坚决遏制火灾事故。
1.紧盯重点场所。汲取宁化“11·8”火灾事故教训,分地区、分行业持续组织对商铺、餐馆、学校、医院、养老院、文保单位、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紧盯重要节点。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各村要组织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和宗教场所、圩场集市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两会”期间,各有关单位、村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督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3.紧盯电气领域深化综合治理。
(1)集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根据尤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三明市应急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尤安委办函〔2019〕11号)工作要求和分工,将电动汽车一并纳入整治范围,应急管理、企业站、派出所、村建、城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销售、使用等领域的管理,持续深化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2)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各村要强化对木结构房屋,特别是高龄老人独居和无人居住旧房屋的巡查工作。村建、供电等部门加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业管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乡村建站要组织重点整治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和敷设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
4.紧盯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开展集中整治。
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村为单位,分地区、分领域、分场所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集中组织摸排,摸清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或用作保温装饰的冷库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或冷库使用的可燃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开展集中整治,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同时,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要加强彩钢板生产、流通环节的动态监管,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二)抓好薄弱区域火灾防范,全力预防事故发生。
1.加强隐患治理。针对冬春季节村民“小火亡人”易发的情况,重点抓好村民住宅、出租屋等人员居住场所的隐患排查,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私拉乱接电线、电气线路老化、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液化气罐等问题。针对厂房仓库、家庭作坊、快递物流、群租房、“多合一”等生产经营场所,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特别要吸取泉州“8·8”较大火灾事故教训,依据《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导则(试行)》加强利用既有自建民房改作为生产加工、仓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
2.落实群防群治。各村要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基层网格管理责任。分管领导、包村领导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村委会、派出所、网格员、物业服务企业等群防群治力量,对辖区内的“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以及“九小场所”开展清查。要督促居民清理楼道阳台和住宅周边的可燃物、清理电动车入楼入户、清理管道井堆放杂物和私拉乱接电线,开展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要建强半专业消防队,加强值班值守和巡逻检查,开展经常性拉动演练,落实区域联防联控。
(三)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2020年12月前,村建站、城建中队要对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楼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严格规范落实划线管理。2020年内无法完成的,提请当地政府实行挂牌督办整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公共建筑管理单位做好消防车通道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2021年1月,要对高层住宅楼房开展一次消防通道清理,制定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对确不能清理完毕的,要推动列入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和为民办实事工程。同时,派出所、城建中队要加强引导,有效利益水南公共停车场减少主街道两旁停车。
(四)加强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整改。
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健全完善部门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采取针对性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难点问题和突出隐患。在组织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消防安全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发现单位承诺安全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
(五)加强全民消防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各类媒介,针对不同群体开展靶向性消防宣传教育,巩固“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成果,引导群众关注消防安全,大力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各部门要将消防宣传培训纳入本行业安全生产宣传以及新员工岗前培训、安全负责人培训、安保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培养一批行业消防安全“明白人”。
(六)全面强化应急处置机制。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优化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健全完善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物资储备、联合保障等机制,提高综合应急救援效能。应急管理、气象、交通等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健全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做好应急准备。各单位要开展自查自纠,针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加强熟悉演练,发生险情及时处置。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2月4日前)。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制定整体方案、召开会议,各村委会、职能部门根据《方案》要求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5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组织分地区、分场所、分领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组织检查验收,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乡安委会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委办,承担日常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行业部门监管。各行业部门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加大行业系统监管执法力度,推动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学校、企业、民政、村建、派出所、文旅、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开展行业系统排查整治(工作责任清单详见附件1),切实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三)要强化依法问责追责。乡党委、政府将强化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监督,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或异地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统筹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分色治理,对属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发现而未发现的事故隐患,并且未纳入排查治理清单,导致亡人事故发生的,将倒查企业主体责任;对属于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未有力有效督促落实,且该隐患直接导致亡人事故发生的,将倒查生产经营单位、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分管领导责任。严密执行行刑衔接,对涉嫌安全生产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切实通过法律手段倒逼安全责任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郑起泳,电话:15859826219。
附件:1.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清单
八字桥乡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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