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510-0100-2020-00077
  • 备注/文号: 尤安委办〔2020〕42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应急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12-01
尤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尤安委办〔2020〕42号
来源:尤溪县应急局 时间:2020-12-01 09:13

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冬春季节历来火灾事故的高发期,也是我火灾防控的关键期。118日,宁化县闽赣小商品城A区三层家具商场发生火灾,造成11伤,给我市冬防工作带来了严峻考验。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068号)要求,政府安委会决定,即日起至20213月在全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精准施策原则,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强化各项防控措施,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紧盯重点开展消防隐患治理,坚决遏制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火灾事故。 

  1.紧盯重点场所。汲取宁化“11·8”火灾事故教训,分地区、分行业持续组织对商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学校、医院、养老院、文博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紧盯重要节点。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各乡镇要组织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和仓储物流、旅游景区、商场集市、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两会期间,各乡镇要组织对会场、住地等涉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督促落实严管严控措施。各乡镇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督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3.紧盯电气领域深化综合治理。 

  1)集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根据尤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三明市应急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尤安委办函〔2019〕11号)工作要求和分工,将电动汽车一并纳入整治范围,应急管理、工信、公安、住建、城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生产、销售、使用等领域的管理,持续深化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2)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乡镇要积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住建、电力等部门加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业管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乡镇政府要组织重点整治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和敷设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 

  4.紧盯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开展集中整治。 

  1)组织集中摸排。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乡镇为单位,分地区、分领域、分场所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摸清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或用作保温装饰的冷库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开展集中整治。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或冷库使用的可燃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要加强彩钢板生产、流通环节的动态监管,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二)抓好薄弱区域火灾防范,全力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事故。 

  1.加强隐患治理。针对我冬春季节村居民“小火亡人”多发的实情,重点抓好居民住宅、城乡结合部村民自建出租房等人员居住场所的隐患排查,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私拉乱接电线、电气线路老化、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液化气罐等问题。针对厂房仓库、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快递物流、群租房、“多合一”等生产经营场所,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特别要吸取泉州“8·8”较大火灾事故教训,依据《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导则(试行)》加强利用既有自建民房改作为生产加工、仓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 

  2.落实群防群治。乡镇要进一步压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基层网格管理责任。要广泛发动乡镇政府组织居(村)委会、社区(村)警务室、网格员、物业服务企业等群防群治力量,对辖区内的“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以及“九小场所”开展清查。要督促居民清理楼道阳台和住宅周边的可燃物、清理电动车入楼入户、清理管道井堆放杂物和私拉乱接电线,开展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要建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加强值班值守和巡逻检查,开展经常性拉动演练,落实区域联防联控。 

  (三)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严格规范落实划线管理。各乡镇、单位要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于2020年12月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内无法完成的,提请当地政府实行挂牌督办整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公共建筑管理单位做好消防车通道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 

  2.强化老旧小区、高层住宅消防车道治理。2020年底前,要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完善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按照方案督促完成年度治理任务。冬春期间,要组织高层住宅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一次消防通道清理,制定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3.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要建立完善消防车通道部门联合执法管理机制,冬春期间,组织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对确不能清理完毕的,要推动列入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和为民办实事工程。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强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四)加强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整改。 

  1.加强执法检查。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难点问题和突出隐患。发现单位承诺安全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要健全完善部门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2.落实隐患整改。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消防安全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五)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 

  1.加强面上普遍宣传。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持续深化“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和新媒体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推动将消防知识纳入各级党校培训及普法宣传内容,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发动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社区民警、消防志愿者等群体,深入街道、乡镇、住宅小区、集贸市场面对面宣讲消防常识、帮助查找火灾隐患,重点对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群体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 

  2.突出重点人员培训。各地组织对党政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乡镇和村(居)委会负责人等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消防工作履职能力。各部门组织机关人员开展1次消防安全集中培训,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做到“一懂三会”(懂得本岗位火灾危害性和防火措施,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设施、会逃生自救)。行业系统至少组织开展1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重点组织社区、农村、学校、养老院、福利院、文化旅游场所、宗教场所等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督促企业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抓好隐患媒体曝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精准施策原则,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强化各项防控措施,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六)全面强化应急处置机制。 

  乡镇要结合实际,优化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健全完善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物资储备、联合保障等机制,提高综合应急救援效能。12月底前,市政、供水部门要组织对市政消防水源进行一次维保,落实冬季防寒防冻措施。应急管理、气象、交通等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健全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做好应急准备。消防救援队伍要针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加强熟悉演练,发生险情及时处置。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24日前)。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印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5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组织分地区、分场所、分领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组织检查验收,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安委会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防救援队,承担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教育、工信、民政、住建、公安、商务、文旅、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开展行业系统排查整治(工作责任清单详见附件1,切实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三)严肃考核问责。乡镇要加强对本辖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监督,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或异地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统筹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隐患分色治理工作的通知》(明安委〔2020〕23号),严肃倒查事故责任,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加强信息反馈乡镇各有关部门2020年124日前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和联络员名单(附件2);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每月23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附件3);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黄勇波,电话:8769087,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环城路119号,电子邮箱:xfdd6326075@163.com。   

    

  附件:1.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清单 

  2.工作联络表 

  3.月工作情况小结 

    

                                         尤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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