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104-0100-2019-00067
  • 备注/文号: 尤教安〔2019〕18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10-15
尤溪县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方案
尤教安〔2019〕18号
来源:尤溪县教育局 时间:2019-10-15 10:40

各中学、中心小学,尤溪职业中专学校,局直属各单位,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县教育系统交通安全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有效预防师生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我县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稳定形势。根据《尤溪县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尤道安领导小组〔2019〕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10月10日至2020年1月10日,通过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以源头治理为重点,以排查隐患为抓手,全面消除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各类隐患,使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提高中小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涉师生交通安全事故;全力促推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规则意识的养成,为创建我县文明城市和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县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 詹焕生 

  常务副组长:阮荣臻 

  副组长:林先新   林运泽   黄世昌      

    员:局相关股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各中小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股,具体负责全县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实施和部署推进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对师生交通安全教育 

  要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作为学校法制教育的基本内容,经常性地对学生和教职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文明出行的理念,倡导绿色出行。加强对学生宣传交通安全法规,中小学每学期要开展不少于3课时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课。针对不同年龄层次,充分利用三明市安全教育平台、课堂、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观看宣传片等多种形式;要积极协调公安、交警等职能部门,共同做好“放学前一分钟教育”,校门口要设置安全提示牌,做好学生乘车、骑车和行路安全教育, 学校和学生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要保持同家长的密切联系,通过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家访、家长会、家长微信群等多种形式,给每位家长发布交通安全提示,向家长做好杜绝学生乘坐“黑车”、“三无”、“三超”等各类非法运营车辆的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家长预防交通事故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 

  (二)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各校、幼儿园要对校园及周边的交通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排查治理台账,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落实交通隐患整改措施,坚决查处“黑车”等各类非法运载学生的车辆。要确保校园周边特别是校门口的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带、隔离护栏、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齐全、醒目;在车流量大的学校大门及通道、学生幼儿上下学和学校幼儿园重大活动等时段要有教师值守,有条件的学校和幼儿园要设置交警护学岗,确保学生和幼儿上下学时段的交通安全。 

  (三)加强校园内交通和私家车的管理 

  严格校园内交通安全管理,针对私家车日益增多的情况,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本单位私家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建立私家车驾驶员及已取得驾驶证教职工的相关信息档案,做好存档备案工作。要与私家车车主及取得驾驶证的教职工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促使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教职工驾车进出校门要主动接受门岗查验,服从引导,主动避让学生,不与学生抢道。校内停车场必须避开大门、教学楼、学生公寓、食堂、操场出入口等人员密集区域和消防通道,校园内要有限速、禁鸣标志。车辆在校园内停放合理、有序,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师生人身安全。 

  (四)全面开展校车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 

  有校车的学校要督促驾驶员对校车安全技术状况开展自查并落实整改,并逐一检查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对未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一律依法予以停运;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全面淘汰接送学生自备非专用校车。对校车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按规定进行审验,并及时换证,审验率和换证率达到100%。 

  (五)注重学生上下学时段的交通管理和疏导 

  各校、幼儿园要主动协调当地公安部门,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和交通复杂路段,派出警力专门疏导交通,维护秩序。在学生上学放学重点时段,在校门口要加强安保力量,并佩戴明显标志,方便学生听从指挥,提高对外震慑力;要安排一名领导和2名以上教师在校门口迎送学生,并于其他时间佩带防范器械轮流在校内巡逻。要严格实行小学低年级、幼儿园家长接送制度,幼儿园应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告知家长、幼儿和小学低年级学生要由家长持证接送,不得将幼儿交给陌生人员,更不得将晚离园幼儿交门卫人员代管。  

  (六)开展教育系统文明出行专项行动 

  开展全县教育系统摩托车、电动车“带盔亮灯、文明出行”专项提升行动,全体教职员工骑行摩托车、电动车头盔佩戴率要达到100%。积极开展礼让斑马线行动,严禁出现违法停车、酒驾毒驾、超速超员超载、变道加塞、逆向行驶、闯红灯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10月11日—10月20日)。各校、幼儿园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手抄报等形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氛围,迅速组织摸底排查,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二)排查整治阶段(10月21日—12月20日)。各校、幼儿园要按照本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建立相应的隐患排查档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密切与当地公安部门、道安办配合,加大对各类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的排查整治和对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集中整治,确保交通安全。从严管理有校车的学校,掌握驾驶人、运行时间及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集中开展校车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21日—1月20日)。各校、幼儿园对本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整治情况,进行查漏补缺,整理台账及资料,总结经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宣传到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组织,迅速行动,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广泛开展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形成人人关心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通过全方位、多形式、有针对性地抓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活动,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达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效果。 

  (二)全面细致,排查到位。要全面细致地开展隐患大排查,要将排查工作深入到校园周边面条道路、每一名师生、每个角落,全面排查学生的安全意识、交通违章行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与标志、路况、接送学生车辆情况等,建立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台账。  

  (三)落实责任,整改到位。各校、幼儿园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千方百计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一般隐患全部消除,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将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到整改不留后患。在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阶段,县教育局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结果纳入各学校、幼儿园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对检查中发现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敷衍了事和拒绝整改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尤溪县教育局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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