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01-0100-2018-01110
- 备注/文号: 尤政办〔2018〕82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9-2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茶产业是我县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县茶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尤其是“尤溪红”“尤溪绿茶”在省内外知名度不断提高。为加快转变我县茶产业发展方式,全面推进绿色发展,打造茶产业优势品牌,提升茶产业市场竞争力,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发展质量兴茶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8〕44 号)精神,现就我县进一步推进绿色发展质量兴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茶叶种植标准化
1.加强茶园建设。新建茶园必须按照福建省地方标准《生态茶园建设与管理技术规范》(DB35/T1322-2013)建设,达到生态茶园标准。重点推广无性系茶树梅占、金牡丹、瑞香、黄玫瑰等良种;加强老茶园改造力度,完成老茶园茶叶品种更新换代;推进有机茶栽培,配套栽植遮阴树、行道树;打造生态观光茶园示范片,按机械化的要求抓好道路、水利建设。到2022年全县生态茶园面积80%以上。(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局、水利局)
2.改善产地环境。建立健全茶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农业生产用水和土壤环境监测与治理。依法划定茶园保护区,优先保护集中连片和高产稳定的良种茶园,严禁在茶园保护区内开工建设污染型企业;划定茶园生态保护林,限制或禁止砍伐林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
3.推广绿色栽培。坚持预防为主,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推行科学施药,推广使用高效低毒的脂溶性农药,指导农民因时因地因病虫施药;推广使用有机肥和生物农药,实现测土配方平衡施肥,不断减少化肥及化学农药使用量;开展统防统治、机耕、机采等社会化服务,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逐步实现全县茶叶种植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全覆盖。推进科学修剪,做到适时、适量、适型修剪;推行适度采摘,名优茶在单芽采摘的基础上,提倡一芽一叶或一芽二三叶采摘,推进机械采摘,提高资源利用率。到2022年全县推广有机肥茶园面积达90%以上,全县茶园绿色防控全覆盖。(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局)
4.严格农资监管。规范农药、肥料等农资经营行为,加强农资经营户培训指导,督促农资经营店设立茶园专用农药柜,配备发放宣传资料,加强农药安全使用技术指导。严禁在茶园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及茶叶无公害化生产禁止使用的农药和其他农业投入品。(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局)
二、推行茶叶加工标准化
5.建立标准体系。按茶类逐步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手册,对茶叶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实行全过程规范化控制。落实质量标准,加快推进涵盖茶叶生产、加工、包装、销售和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尤溪红茶》(Q/YXCY0001S-2014)标准建设,规范我县茶叶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加强从厂房布局、生产工艺、产品标准、质量检验、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的全过程指导。(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6.推广清洁生产。淘汰、改造茶叶小作坊,鼓励企业新建清洁化、自动化生产线,建立茶原料仓储、发酵、加工不落地制度,净化周边环境。坚决杜绝茶叶原料和加工车间、储存车间及仓库周边的烟尘、粉尘和污水污染。力争2022年全县茶叶初制加工厂全部完成清洁化改造。(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局、国土局、环保局)
7.加强质量认证。规模茶厂必须配备安全自检设备,对茶叶原料及产品进行检测。加工企业要主动参与原料基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对不合格的原料一律不予收购。引导茶叶加工企业积极申报SC取证,使SC取证企业成为我县茶叶生产加工的主体。引导茶叶企业(基地)开展“三品”和GAP认证及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茶叶安全生产水平。(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局)
8.规范分级包装。按照成品茶叶执行的相关产品标准中的质量等级标准,统一进行分等分级,保证同等级茶叶质量一致,且产品须经统一包装、标识后销售。内袋包装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要求向取得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订购,并有明显标识。标识内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至少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原料或配料、质量等级、净含量、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供销联社)
三、完善茶叶质量监管体系
9.规范市场行为。建立茶叶企业黑名单制度,实行经营信用公示制度。加大执法保护,加强自有茶叶商标、茶叶包装专利和地理标志商标保护,依法打击假冒、仿冒行为。加大力度查处经销、使用违禁农药以及添加非茶类物质行为,对违规销售禁用农药、非茶类物质的企业,责令整改并加强跟踪监督,再次查获的依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举报销售、使用违禁农药行为的线索,经查实后对举报人予以适当奖励,努力营造茶叶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局)
10.完善追溯体系。加快推进“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引导和鼓励茶叶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建立田间作业、原料来源、工艺流程、产品检测和销售台帐。建立健全覆盖各层级的全过程质量追溯平台,充分运用二维码等自动识别技术,使茶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逐步实现茶产品生产、收购、贮藏、运输全环节可追溯。积极探索茶叶销售实名制,督促经营户落实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工作,建立茶叶质量可追溯机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1.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生产源头监管,重点监管农药使用安全性、加工和存储茶叶原料场地的安全性。加强加工企业监管,严把“原料进口、生产过程、成品出口”三个环节,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及其它质量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加强流通环节监管,突出茶叶包装物安全监管,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禁止上市销售;对抽检产品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法做出处罚,并实施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培育科技创新龙头企业
12.推进学研协作。积极促成茶树优良品种选育与应用、生态茶园建设、有机肥替代化肥、茶树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地品质识别等关键技术成果转化。集成组装“有机肥+配方肥”、伏季休茶、光伏萎凋、茶叶初制加工自动化生产等技术模式,推广使用茶园耕作、栽培、采摘等先进机械。应用物联网技术,建设智慧茶园,提升茶业绿色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局、科技局、商务局)
13.培育龙头企业。抓精品生产,引进国内外大企业和大集团来我县建基地、办茶厂。培育扶持2~3家有带动作用的茶叶龙头企业,在品质上下功夫,生产高端产品,大力宣传推介,扩大知名度。(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局、商务局)
五、推进县域品牌打造
14.提升文化品位。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茶企参与的品牌创建机制,依托朱子文化研究会深入挖掘茶文化,将朱子文化内涵融入产品包装设计、广告;重点打造推介具有茶叶地理标志商标的公共品牌“尤溪绿茶”“尤溪红”。积极倡导“尤溪人喝尤溪茶,尤溪人卖尤溪茶,尤溪人推尤溪茶”,本县机关单位接待办公用茶优先采用“尤溪绿茶”“尤溪红”。(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朱子文化研究会)
15.拓展营销模式。积极组织县内茶叶企业参加省内外各类茶博会、展会、推介会、鉴评会等,发挥淘宝、农村电子商务等“互联网+”网络平台销售手段,建立规范的营销网络体系,提高尤溪茶叶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旅游局、供销联社)
16.促进茶旅融合。结合“我家在景区”全域旅游发展思路,带动周边的农家乐、茶庄园发展休闲观光茶业,引入外部资金,实行互惠共赢、共同发展茶旅融合项目。开发茶叶伴手礼,推荐以简约、环保、轻便的茶礼、茶具等旅游产品,鼓励在各个景区设立“尤溪红”品牌推介点,滚动播出与尤溪茶有关的微电影、宣传片等,让游客了解、体验尤溪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局、旅游局)
17.保护优质古茶。对尤溪县志有记录的四大古茶树,进一步详细调查,并提出茶树资源保护方案。进一步加强与福建农林大学等院校的合作,开展苦竹茶茶多酚相关研究利用;适度进行茶树品种选育与扩繁,利用优质资源,增加农民收入;选择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对古茶树系列产品提供加工技术扶持,开发系列产品,形成品牌体系,让古茶树得到合理开发利用,减少过度采摘,带动尤溪县名优茶生产。(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局)
六、强化工作保障措施
18.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对茶企、茶农和农资经营户的质量兴茶教育培训。利用农技下乡、职业农民培训、现场会等活动及电视、网络等平台,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印制并广泛张贴茶叶推广使用的农药目录、禁限用农药目录和安全用药规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局)
19.加大政策扶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扶持,整合县本级支农资金,加大茶叶产业扶持力度。重点扶持茶树新品种推广、茶叶生产机具配置、生态茶园建设、茶厂清洁化改造。(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农业局、水利局、农机中心)
20.强化人才培养。加大茶叶从业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努力提升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充分调动更多的人才参与茶产业发展工作,紧紧抓住培养、服务、评价、激励等环节,建立健全实用人才信息库,利用各级政策扶持措施,为现代茶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局、人社局)
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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