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100-1030-2017-00654
  • 备注/文号: 尤政文〔2017〕131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7-04-27
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实施方案和中小学班主任业务专项考评奖励方案的通知
尤政文〔2017〕131号
来源:尤溪县政府办 时间:2017-05-10 10:1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4月1日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实施方案》和《中小学班主任业务专项考评奖励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尤溪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7日 

  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尤溪县委办公室 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尤委办〔2017〕9号)和《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教育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6〕93号)精神,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全面提升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全县教育事业优质、快速发展,加快教育强县创建进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的,探索学科有效教学质量的体系,营造人人目标明确、个个争先创优的教学氛围,不断提升我县中小教学质量及其影响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以国家教育法律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为依据、以学生学业的“双基”为基础,以规范化的监测程序组织实施,坚持科学、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监测学生掌握学业知识等方面情况,准确反映学生学业质量状况,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功能。

  (三)监测与奖励范围:全县公办中小学、尤溪职业中专学校和进修学校。

  (四)奖励办法:奖金总额300万元(不含高考特别奖),按照相应奖项算出金额下拨到学校,由学校集体研究发放办法,原则上要向一线教师倾斜,并上报县教育局同意后予以发放。

  二、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

  (一)分类评价

  1.城区组: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城关小学,计3所;

  2.乡镇组:东城、梅仙、联合、西洋、洋中、光明、溪尾、中仙、台溪、坂面、新阳、管前、八字桥、西城中心小学,计14所。

  (二)奖项设置

  总奖金额50万元左右,具体设置如下:

  1.毕业班学业质量综合奖(38万元)

  ⑴监测科目:毕业班语文、数学和英语3个学科;

  ⑵评价内容:单科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低分率,全科及格率;优秀、及格、低分分别以总分的85%、60%和30%分值线划定;

  ⑶评价办法:成绩以学籍管理应参加学生数来计算,凡缺考或未参加考试的以零分计算;以学科学业质量监测的单科平均分(50%)、及格率(10%)、优秀率(10%)、低分率(10%)和全科及格率(20%)的权重为依据,算出中心小学(校)的总得分,总得分低于70%及以下的中心小学(校)不享受综合奖。

  ⑷计奖办法:各中心小学(校)奖励参评分=中心小学(校)总得分×班级数(含完小),将总奖金额除以全县奖励参评分累加算出每个奖励参评分的金额,最后得出各中心小学(校)奖励金额。

  2.毕业班学业质量优秀奖(9万元)

  根据城区小学、乡镇中心小学总得分依次排序,城区组设一等奖1名奖励2万元;乡镇组设一等奖1名奖励2万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1.5万元、三等奖2名各奖励1万元。

  3.毕业班学业质量单科奖(3万元)

  语文、数学、英语单科学业质量监测平均成绩位居全县前10名的班级任课教师,每人奖励0.1万元。

  4.非毕业班学业质量综合奖

  非毕业班教学质量综合奖的评价办法由各校自行参照毕业班教学质量综合奖执行,奖金不得少于总额的40%。

  三、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奖

  (一)分类评价

  1.城区组:尤溪一中、尤溪五中、尤溪七中和文公初中;

  2.乡镇组:尤溪二中、尤溪三中、尤溪四中、梅仙中学、联合中学、洋中分校、汤川中学、中仙中学、台溪中学、坂面中学、管前中学、清溪初中和八字桥中学。

  (二)奖项设置

  总奖金100万元左右,中考会考奖金占奖金总额70%,七、八年级县级教学质量监测奖金占奖金总额30%。

  1.优秀奖(11.5万元):中考会考成绩须进入全市各县市区前八名的学校方可参评优秀奖。城区组设一等奖1名奖励2万元,二等奖1名奖励1.5万元;乡镇组设一等奖1名奖励2万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1.5万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1万元。

  2.培优奖(20万元):以录取本县高中考生的中考(7科)原始总分计算,总分名列全市前500名的,按每位考生3000元奖励给考生所在校;总分名列全市第501至1000名的,按每位考生2000元奖励给考生所在校;总分名列全市第1001名至3000名的,按每位考生1000元奖励给考生所在校。

  3.学科单项奖(10万元):奖励对象为中考会考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品、历史、地理、生物和体育10科平均分前三名的学校,获得各学科第一名的给予5000元奖励,第二名的给予3000元奖励,第三名的给予2000元奖励。

  4.综合奖(52万元):以学校为单位计算教学成果,以各参评学校根据中考会考和县级教学质量监测三项评奖得分值进行分配,总得分低于70%及以下的中学不享受综合奖。

  5.进修学校指导奖(3~6万元):全县中考会考总分平均分在全市排名中比前一年进位3名给予3万元奖励,位列市总分平均分及以上给予4万元奖励,位居全市前3名给予6万元奖励,奖项就高不累计。

  (三)评奖办法

  1.成绩以学籍管理应参加学生数来计算,凡缺考或未参加考试的以零分计算;中考成绩在达标高中统招线上,不在本县高中录取的和小学毕业生不在本县录取的评奖计算时不列入计算;优秀、及格、低分分别以总分的85%、60%和30%分值线划定。

  2.学科单项奖:以平均分进行评价。

  3.初中优秀奖和综合奖:各学科按100分为权重分计算,中考会考占70%,七、八年级县级教学质量监测占30%。评价科目:中考会考考试科目,七、八年级期末县级监测科目。学科评价内容:学科平均分、优秀率、全科及格率、单科及格率和低分率权重比例分别为:30%、20%、20%、20%、10%。

  ⑴中考、会考和县级教学质量监测得分公式:

  ⑵优秀奖计算方式:

  (中考得分+会考得分)×70%+县级教学质量得分×30%

  ⑶综合奖计算方式:

  ①按得分公式计算各校中考得分×毕业班数+会考得分×会考班级数+七年级县级教学质量监测得分×七年级班级数+八年级县级教学质量监测得分×八年级班级数=学校总分

  ②综合奖金52万元÷各学校总分=奖金分配基数

  ③学校综合奖金=奖金分配基数×学校总分。

  四、高考质量考评奖

  (一)奖项设置

  总奖金额150万元左右(不含高考特别奖),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奖

  ⑴基数奖

  尤溪职业中专学校教师人均0.3万元;

  尤溪二中教师人均0.2万元;

  达标中学(尤溪一中、尤溪七中和尤溪五中)教师人均0.3万元。

  ⑵完成任务奖

  尤溪职业中专学校、尤溪二中不设完成任务奖。达标校设置完成任务奖,教师人均0.7万元。

  计奖办法:按211以上录取人数、本一上线数、本二上线数三个档次分别考评,尤溪一中占比分别为30%、50%和20%;尤溪五中和尤溪七中占比为15%、35%和50%。学年初确定各达标校应完成相应档次的任务,任务人数为零的档次,相应的奖励占比累加到本二上线人数档次考评。未完成相应档次任务的,该档次任务奖不能领取。

  任务分解为基本目标任务和争取目标任务。完成基本目标任务得任务奖的80%,完成争取目标任务得任务奖的100%。

  2.进步奖

  一是达标校完成基本目标任务,但未达到争取目标任务,超过基本目标任务超出部分的按所占比例对考生所在学校进行奖励。

  二是超出争取目标任务,超出部分按211以上(实际录取数)的每生5000元、本一每生3000元、本二每生1500元对考生所在学校进行奖励。以上三项超出的人数不重复累计。

  三是尤溪二中的应届生录取211以上学校、本一上线、本二上线分别按每生5000元、3000元、1500元对学校进行奖励,以上三项不重复计算。

  四是尤溪职业中专学校的应届考生本科上线按每生1500元对学校进行奖励。

  3.特别奖(不计在奖金总额内)

  考生获全省状元的增加奖励所在学校30万元,其中10万元奖励给学生;录取到清华、北大学校的按每录取1名再增加奖励所在学校15万元,其中5万元奖励给学生(与省状元不重复累加奖励)。

  (二)各达标校高考上线任务指标

  根据当年高一录取中考成绩和近三年来我县211以上学校录取率、本一上线率、本二上线率,给各达标校确定相应完成任务数。

  各达标校高考基本目标任务和争取目标任务(单位:人)

学校

211以上录取人数

本一上线人数

本二上线人数

基本目标任务

争取目标任务

基本目标任务

争取目标任务

基本目标任务

争取目标任务

尤溪一中

85

100

292

320

690

700

尤溪五中

   

10

15

76

86

尤溪七中

   

2

3

35

45

文公初中

   

10

15

167

177

全县合计

85

100

314

353

968

1008

  (三)教师人数计算

  尤溪一中教师数按应届考生数减去20人除以13.5加上6人计算(20人为提高班,该班教师数按6人计算),尤溪二中教师数按6人计算,其余各参评学校的教师数按应届考生数1:13.5的师生比进行测算。2019年起根据师生比变化,另行制定测算比例。

  中小学班主任业务专项考评奖励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激发班主任工作热情,创设良好的班风、校风,有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共尤溪县委办公室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尤委办〔2017〕9号)精神,县里安排专项资金,设立班主任业务专项考评奖励制度。具体考评奖励方案如下:

  一、考评奖励对象

  目前全县共4354名教师,考核奖励对象为全县1070个班主任(全县在职在岗教师4354人,班主任占24.6%),其中小学627个、初中253个、高中153个、职专37个。

  二、考核奖励等次与金额

  一等奖:每学年每个班主任奖励1200元,占总数20%;

  二等奖:每学年每个班主任奖励1000元,占总数40%;

  三等奖:每学年每个班主任奖励800元,占总数30%。

  三、考核奖励实施办法

  1.各中小学(职专)要结合本校实际,参照《中小学班主任管理考评方案》(见附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班主任考核细则》,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2.根据《班主任考核细则》,各校要认真对本校的所有班主任进行量化考评。每学年末,各校将班主任考评结果上报县教育局。

  3.经审核后,县教育局将按比例确定各校班主任奖励的人员和等次,并拨付奖金。

  4.对出现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期末考试成绩列全县倒数三名的班级实行一票否决;师德考核不合格或有涉及违纪违规行为的班主任取消奖励资格。

  附件:中小学班主任管理考评方案

  附件:

  中小学班主任管理考评方案

考评项目

权重

考评要求

执行部门

每日考评30

卫生保洁

6

组织学生打扫卫生责任区和班级卫生,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培养学生环保意识。

行政值日

文明礼仪

6

加强学生文明礼仪和公德教育,爱护公共财物,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助人为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遵纪守法

6

加强法纪教育,培育学生法制观念,遵守校纪班规、《守则》、《规范》,不吸烟、不吸毒、不欺凌、不上网吧。

阳光体育

6

加强健康教育,组织做好两操和开展课外体育锻炼。

安全教育

6

加强交通、游泳、消防等安全教育,增加安全隐患意识,确保每个学生安全。

每周考评15

主题班会

5

备好班会教案,上好班会课,突出教育主题,富有成效。

政教(德育)处

班风班貌

5

加强班级文化建设,创建书香班级,班级布置富有特色,每期黑板报内涵丰富,班级学生精神面貌健康向上。

专题教育

5

根据学校布置,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学法指导、艺术审美、安全防范、价值观、中国梦、“三爱”等专题教育活动

每月考评47

学业成绩

35

加强学生学习目的性教育和学法指导,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关注学生平时课堂听课、作业完成情况,做好培优补差工作,提高各科成绩,并引领学生开展课外阅读活动。

教务处

留守儿童

4

加强特殊学生群体的管教,落实留守儿童关爱措施,开展发展性心理引导教育,培育平等、尊重、包容的意识。

政教(德育)处

社会实践

4

组织开展社区志愿服务、研学旅行、科技创新、艺术熏陶、生活体验、劳动锻炼等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开拓学生视野、磨炼意志品质、培养创新精神。

家校联系

4

经常通过家访、电访、约谈、微信等方式,加强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形成教育合力。

学期考评

8

民主评议

3

通过学生评议、家长评议、教师评议、领导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班级管理进行民主评议。

党支部

完成职责

5

对班级一学期计划总结、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教育管理成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校长室

奖罚附加

±3

在学校重大教育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管理成效特别显著的班级给予奖励;对疏于管理、严重失职、乱象众生的班级给予处罚。

期末成绩

一票否决

期末考试成绩列全县倒数三名

安全责任

班级出现严重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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