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尤溪县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
尤溪县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和《福建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意见》(闽政办〔2016〕127号)精神,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农业用水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水安全,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努力通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增强广大农户节水意识,达到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转的目的。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两手发力。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合力推进农业水价改革,促进农业节水,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作物合理用水需求,在核定用水量内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
(二)坚持综合施策,系统推进。加强农业水价改革与其他相关改革的衔接,综合运用工程配套、管理创新、价格调整、财政奖补、技术推广、结构优化等举措系统推进改革。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综合考虑自然条件、水土资源状况、经济发展水平、作物种植结构等因素,结合土地流转、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先易后难,有计划、分步骤分类推进。
(四)坚持供需统筹,注重实效。既要强化供水管理,健全运行机制,提高供水服务效率,也要把需求管理摆在突出位置,全面提高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农业用水方式转变。
三、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能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按照市场规则,推行计量收费,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基本建立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农业灌溉用水普遍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大力推进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技术;调整和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全面提高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
2017年11月底前,各乡镇要完成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2020年前,条件较好的农田水利骨干工程及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较完善的灌区要先行进行改革,率先实现改革目标;2025年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加快供水计量体系建设,新建、改扩建工程要做到量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期发挥效益,尚未配备计量设施的已建工程,要按照推进农业水价改革进程制定相应建设计划,抓紧配套改造。
(二)建立农业水权制度。根据地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农业生产发展实际需求和节水技术应用等情况,科学核定本区域农业用水总量。实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确定用水上限,加快推进水量分配,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自上而下逐级分配到乡镇、村或用水合作组织,有条件的地区分配到户,明确农业初始水权。核定用水户灌水面积,按照灌溉用水定额,逐步把指标细化分解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等用水主体,落实到具体水源,明确水权,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明确农业初始水权。
(三)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做好工程维修养护,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强化供水计划管理和调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成本控制,建立管理科学、精简高效、服务到位的运行机制,有效降低供水成本。大力推动全县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建设和长效管护工作,推广渠道防渗等节水灌溉技术,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县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加强水费计收与使用管理,统筹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建立县级财政农田水利资金投入激励机制,重点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性高、工作有成效的乡镇倾斜。
(四)大力推广农业节水技术。在稳定粮食产能和产量的基础上,因地制宜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建立作物生育阶段与天然降水相匹配的农业种植结构与种植制度。大力宣传推广喷灌、滴灌、微灌等高效节水设施,集成发展水肥一体化、水肥药一体化技术,提升农业灌溉用水效益。开展节水农业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学用水技术水平。
(五)加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探索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方式,鼓励发展农民用水自治、专业化服务、水管单位管理和用户参与等多种形式的终端用水管理模式。支持发展和壮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依法进行登记注册,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拓展服务范围,健全管理机制,探索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向农村经济组织、专业化合作社等多元方向发展,扶持其成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的主体,发挥其在用水管理、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
(六)完善农业供水价格管理体制。灌区农业水价将参考明溪县、宁化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的经验,分类核定农业用水价格;在核定的农业水价之外,不得再收取机电灌排费等任何农业水费。
(七)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综合考虑供水成本、水资源稀缺程度、用户承受能力等多种因素,合理制定供水工程各环节水价并适时调整,供水价格原则上应达到或逐步提高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统筹考虑用水量、生产效益、农业发展政策等因素,区别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养殖业等用水类型,在终端用水环节探索实行分类水价,合理确定各类用水价格,用水量大或附加值高的经济作物和养殖业用水价格可高于其他用水类型。积极推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逐步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合理确定阶梯和加价幅度,促进农业节水。
(八)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在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与农民承受能力、节水成效、地方财力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补贴标准根据定额内用水成本与运行维护成本的差额确定,重点补贴种粮农民定额内用水。根据节水量对采取节水措施、调整种植结构节水的规模经营主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农户给予奖励,提高用户主动节水的意识和积极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建立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县物价局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水利局、农业局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政府组成。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详见附表),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履行职责,合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水利部门负责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和供水计量设施、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创新管理体制和终端用水管理等水价改革基础工作。物价部门负责在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和供水计量设施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落实农业水价政策。农业部门负责推广节水农业技术,指导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推进节水措施。财政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业水价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政策。国土部门配合水利部门做好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和创新管理体制工作。各乡镇要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作为改革重点任务,成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分工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各项措施落实,推进本乡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县物价、水利、财政、农业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重点加强对核定农业用水成本及用水价格的指导和帮助。加大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合规建设运行、正确履职担责、经费收支使用等方面的监督考核力度。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跟踪督办,建立定期评估和绩效考核机制,及时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增强改革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引导,强化水情教育,引导农民树立节水观念、增强节水意识、提高有偿用水意识和节约用水的自觉性,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并及时反馈有关农业水价改革的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附件:尤溪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责任分工表
附件
尤溪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责任分工表
任 务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重点任务细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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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夯实农业水价改革基础 |
1.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 |
县水利局,各乡镇 |
县财政局、农业局 |
加大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建立投入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 |
2.完善供水计量设施 |
县水利局,各乡镇 |
县财政局、农业局、 国土局 |
涉及农田水利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项目同步建设计量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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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在水利工程管理分界点设置计量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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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灌区和末级渠系根据管理需要细化计量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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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管理 |
县水利局,各乡镇 |
县农业局 |
明确水权,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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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农业用水量指标自上而下逐级细化分解到灌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等用水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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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供水计划管理和调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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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推广节水农业技术 |
县农业局,各乡镇 |
县水利局、财政局 |
建立与区域水资源和气候条件相匹配的农业种植结构与耕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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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滴灌、喷灌、微灌等节水技术,提升天然降水利用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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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节水农业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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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创新管理体制 |
县水利局,各乡镇 |
县财政局、国土局 |
探索建立骨干水利工程管理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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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末级渠系明晰产权,颁发产权证书,明确管理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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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探索终端用水管理方式 |
县水利局,各乡镇 |
县农业局 |
实行水量、水价、水费“三公开”制度,逐步提高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到位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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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
7.分级制定农业水价 |
县物价局,各乡镇 |
县水利局、农业局 |
分级制定各类型供水工程或灌区的运行维护成本水价或完全成本水价 |
8.动态调整农业用水价格 |
县物价局,各乡镇 |
县水利局、农业局 |
综合考虑供水成本、水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用户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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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逐步推行分档水价 |
县物价局,各乡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