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尤溪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尤政文〔2019〕1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尤溪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尤溪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31日 

  尤溪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政〔2018〕13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涉农资金统筹合工作的通知》(明政〔2018〕17号)精神,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创新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切实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主要针对当前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等问题,重点完善县层面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坚持统筹协调。在省市宏观指导下,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监督检查、自主统筹的有机结合。坚持分类施策。在县级分类有序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加强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与行业间涉农资金统筹的衔接配合。 

  三、工作目标 

  2019年基本实现全部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到2020年,构建形成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 

  四、整合范围 

  (一)上级涉农资金。在已完成上级下达的约束性任务前提下,整合中央和省、市财政安排用于农业农村的所有涉农资金,其中整合涉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需用于扶贫领域。 

  (二)县级涉农资金对于县级整合的涉农资金列入乡村振兴大专项资金,结合年度财政预算,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由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单位下达年度任务,对不能完成任务或绩效考评差的由县整合领导小组在大专项内调剂使用。2019年县级资金预算安排15项:(1)农业发展专项资金;(2)植被恢复费专项经费;(3)烟叶生产发展资金;(4)水土保持专项经费;(5)水资源费专项经费;(6)生猪养殖场标准化升级改造资金;(7)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确权登记颁证资金;(8)河道管护专管员及河道视频监控资金;(9)城区供水设施改造资金;(10)森林防火专项资金;(11)乡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12)旅游交通建设专项资金;(13)农村幸福院建设补助资金;(14)农村公益性骨灰堂补助资金和公墓建设奖补资金;(15)村财发展基金。 

  五、整合程序 

  (一)归并设置涉农资金专项。根据乡村振兴战略和2019年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要求,县级涉农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对现有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明确整合和统筹安排的重点,对本级本行业内交叉重复的各项涉农资金进行整合归并,合理制定支出方向,原则上县级涉农部门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控制在3项以内,对清理整合后的涉农资金,要明确政策目标、扶持对象、补助标准、实施期限、绩效管理等。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和资金用途,制定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具体要求,并在次年第一个季度前,汇总上年度约束性任务完成的具体情况、指导性任务资金统筹整合后的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上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由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探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分别按照各项涉农资金保障的政策内容设立任务清单。任务清单分为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实行差别化管理,对中央和省、市、县明确要求落实的重大事项、重大规划及农业生产救灾、防汛减灾救灾、江河治理和对农民直接补贴等列为约束性任务,其他列为指导性任务,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根据我县行业发展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可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 

  (三)建立与整合相适应的绩效评价制度。要健全完善科学全面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各级涉农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对本级和省市切块下达的资金健全和完善绩效评价指标,逐步由单项任务绩效考核向行业综合绩效考核转变,对县级纳入整合的省市级涉农专项资金,相应调整绩效评价内容,核减专项目标任务。根据县级制定的资金使用方案、任务完成计划和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考核,逐步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涉农资金大专项和任务清单设置机制及资金分配机制。 

  六、完善管理 

  (一)加强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各级涉农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对涉农资金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做到每一项涉农资金对应一个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现行各项管理制度的衔接,在出台或修订相关管理制度时,要充分考虑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要求。涉农资金主管部门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存在可调剂使用涉农资金的,要制定调剂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调剂使用的资金进行规范管理,明确调剂资金的来源、审批程序,规定资金支持范围、支持对象、补助标准、项目评审、项目公示、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绩效考评以及监督管理等有关内容。切实加强制度培训和执行工作,确保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取得实效。 

  (二)加强涉农资金项目库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上级“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规划,编制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加强项目储备,完善项目论证、评审等工作流程,认真调研,精心筛选,建立本部门涉农资金项目库;县级涉农资金项目库从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库择优上报建立。重点项目申报均从县级涉农资金项目库中选定,并由项目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进行,对相关项目库项目实施动态管理。 

  (三)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形成权责明确、有效制衡、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防止借统筹整合名义挪用涉农资金。在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涉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要遵循精准使用的原则,不得用于非扶贫领域。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相关制度规定、造成涉农资金重大损失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详见附件),由县政府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县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组成,协调推动我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同。推动各部门积极主动作为,加强沟通配合,为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提供机制保障。县整合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确定整合项目资金安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及申报和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如因工作需要,可由县整合领导小组组长决定临时召开小组成员会议。县整合办可根据工作需要牵头召集相关项目单位及县财政局相关股室参加的整合工作协调会议,研究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三)强化信息公开。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拟整合申报、实施的项目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尤溪县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尤溪县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怀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詹立忠  县财政局局长 

  柯德双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明钱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王思敏  县发改局副局长 

  曹国钟  县民政局副局长 

  谢有彬  县财政局副局长 

  林玉凤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  烨  县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 

  陈燕玲  县水利局副主任科员 

  詹生威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严生天  县文旅局副局长 

  苏卫明  县审计局副局长 

  林延平  县林业局副局长 

  纪长华  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副主任 

  张玉瑞  县烟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全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上级关于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职,领导小组成员随工作变更相应自然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副局长谢有彬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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