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尤溪县基础教育总校制办学实施方案的通知
尤政办〔2018〕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尤溪县基础教育总校制办学实施方案》已经县委5月23日教育工作专题督查调研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尤溪县基础教育总校制办学实施方案 

  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探索办学机制创新,整合基础教育资源,加快优质均衡发展进程,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市区基础教育总校制办学意见(试行)》(明政办〔2017〕11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树立教育“一盘棋”思想,坚持优质均衡、科学融合、共建共享、创新驱动导向,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共同提升教育质量为重点,通过建立总学校,创新办学体制机制,加强校际合作,加大城区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力度,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让学生享受更加优质公平的教育,增加群众教育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以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和下沉、推进共同发展为根本目的,打破不同隶属、不同学段学校的校际壁垒,破除行政归属,建立办学管理统一、资源分配合理、多校协同发展的区域性总校,打造基础教育真正的命运共同体,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整体提升基础教育优质均衡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和规划引导,统筹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对总学校的规划建设、可持续发展、重大投资等实行宏观管理。 

  (二)整体规划。将总校制办学改革纳入教育综合改革整体规划之中,加强顶层设计和设点布局,明确发展目标,落实改革举措,推动实践创新。 

  (三)共同发展。以“优质、共建、共享、共进”为主题,通过理念、资源、方法、成果、品牌的共建共享,构建总校制办学各成员学校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三、组建框架 

  (一)适用范围。2018年秋季开始先行试点六所学校,适时再逐步推广。 

  1.中学:福建省尤溪第一中学,尤溪文公初级中学; 

  2.小学:尤溪县实验小学,尤溪县梅仙中心小学; 

  3.学前教育:尤溪实验幼儿园,尤溪第三实验幼儿园。 

  (二)组建形式和管理模式 

  1.中学和学前教育。充分发挥优质学校资源优势,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紧密合作型总校,采取“一对一”形式开展总校制办学。实行总校长负责制,各成员学校设执行校长,总校实行一个法人,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 

  2.小学。实行依托型的管理模式,由核心学校牵头,选择若干所薄弱学校组建集团总校,集团学校采取总校加分校的管理模式,各校原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总校与分校均为独立法人,实行人、财、物由隶属学校自行管理,管理干部和教师可实行互动交流。集团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等常规工作由核心学校统一指挥、统一制定、统一实施、统一管理、统一监测、统一考核,实现常规管理一体化办学,带动薄弱学校快速发展。 

  四、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成立总校制办学改革工作组,统筹协调全面负责总校制办学改革的各项推进工作。 

  (二)推进阶段。制定具体工作细则,明确发展目标,明确推进的主要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 

  (三)完善阶段。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机制,制定总校制办学章程,保证规范有序。 

  (四)推广阶段。落实改革举措,推动实践创新。本着“先组建、后优化”的思路逐步推进,试点学校先行先试,其余学校跟进推广,逐步完善总校制发展的思路、办法、模式。 

  五、运行机制 

  (一)建立“七个机制” 

  1.建立现代管理机制。建立与创新保障总校制运行的总校长负责制、章程管理制度,以及项目责任制、捆绑考核制等制度,建立以共同愿景为核心、以制度体系为框架、以规则程序为纽带的管理机制,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增强群体认同感与归属感。 

  2.建立资源共享机制。整体推进管理经验辐射、课程资源共建、优质师资流动、教育科研互通、校舍场地资源共享、现有信息资源整合,促进各成员学校核心办学环节的良性互动。建设具有总校制特点的优质课程开发、共享、配送机制,丰富学生学习经历、培养学生基础素养。 

  3.建立骨干教师流动机制。按照“总量不变、结构合理、促进均衡、盘活优化”的原则,实行定期交流制度。在同学段和不同学段的总校,要分别有5-10%、3-5%左右的教师进行同等互派。总校派出到成员学校的干部和教师,可视同到薄弱校任职任教经历,累增到绩效总量进行考评;成员学校派出到总校挂职、任教的干部和教师,满工作量的可以累增到绩效总量进行考评。循环交流教师、干部人事关系可保留在原校,在职称评聘、晋级选任和评优评先上优先考虑。新教师由总校统一培训培养一年后再安排至各成员学校。 

  4.建立教学研究和指导机制。总校建立“教师发展中心”,协调开展教师教科研活动,组织开展学段衔接、学科衔接等方面的专题研究,特别加强学习方式、学习方法和身心发展衔接研究,探索中小学共同发展新模式。 

  5.建立拔尖学生共培机制。一是实施小升初优秀学生早期培养计划。探索在小学阶段设立创新人才培养试点,根据培养需要,在落实国家课程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构建“突出特色、构建品牌”的学生创新发展课程。同时,以点带面实现优质资源共享,拓宽发现渠道,做到早发现、早培养,逐步实现小学与初高中阶段拔尖学生培养的有机衔接。二是实施拔尖学生六年培养计划。适当下沉初高中课程,以多种形式开展联合培养。探索在初中阶段建立1—2个实验班,由初高中双方联合举办,实行初高中双导师制度,对实验班课程实施初高中课程一体化设计。 

  6.建立完善招生入学机制。建立适应总校制办学改革的招生入学新制度,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指导总校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划片就近入学、初中划片对口招生入学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升覆盖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缓解择校矛盾,促进教育公平。 

  7.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制订总校制办学考核指标体系,整体评价总校制的办学情况,重点考查优质资源增量与校际差距缩小情况以及每所学校学生进步、教师成长、学校持续发展情况。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绩效评价,将学生、家长与社区老百姓满意度,作为检验总校制办学成效的重要标尺。 

  (二)实现“六个统一” 

  1.统一人力资源管理。在紧密合作型总校设立教师资源管理中心,管理协调教师人事调配,实行人员统一管理、成员学校执行校长统一任命、人员统一招聘使用。 

  2.统一财务管理。根据教育管理体制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在紧密合作型总校成立财务核算中心,对内部各成员学校的财务实行统一会计核算和财务收支管理。 

  3.统一教学业务管理。探索实行融通和基本同步的教学管理模式,制订大致统一的教学计划,加强同一学科的集体备课和教研活动,教学进度、教学内容、作业量、辅导内容和阶段测试要逐步接近和基本保持一致。 

  4.统一信息化建设管理。实现总校与成员学校网络信息无缝对接,促进资源共享机制的进一步落实,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发挥信息平台在校际课程资源共享、教育教学研究、质量监控和素质评价等方面的作用,拓展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时空,优化教学环境。 

  5.统一质量监测管理。统一研制相互衔接的小学、初中、高中各学科教学质量标准,统一对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素质发展水平进行监测。 

  6.统一绩效考核管理。实行绩效统一考核,总校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自主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薪酬分配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三)保持“三个不变” 

  1.原有人员的身份保持不变。全面启动并完成总校制组建工作后,总校及成员学校的性质保持不变,原有人员的身份保持不变。 

  2.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保持不变。组建总学校后,政府对各成员学校实行的财政投入政策和渠道保持不变,及时足额拨付。 

  3.教师待遇标准保持不变。总校和成员学校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追加绩效工资、文明单位奖金、综治奖、创城奖等保持不变。同时,视总校制推进情况,本着就高不就低原则,可以对成员学校教师待遇标准进行调整。 

  六、强化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尤溪县总校制办学改革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直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县教育局,负责基础教育总校制的具体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总校成立后,县财政在加大投入的同时,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培优扶弱、教师交流、课程开发、教研培训等开支。对总校制办学改革中县级应承担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学科建设、教师培养等投入,要按规定和标准纳入县财政预算。同时,建立向省市争取项目资金的机制。 

  (三)强化政策支持。县级有关部门要从有利于总校制及成员学校发展出发,突破原有的体制、机制,在领导职数、编制、职称、人才流动等提供优惠政策。总校、成员校在不减少领导职数基础上,适当增加领导职数,用于派驻到其他成员校任职。进一步统筹高级职称和编制,切实保障成员学校骨干教师的合理流动,形成骨干教师共享机制。落实绩效工资倾斜政策,对有两校任教经历的教师,在专业职称晋升上应予以优先考虑。 

  (四)强化专业支撑。县教师进修学校建立课题组,为总校制办学提炼经验与实践案例提供服务。各级教科研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设计和开展以总校制为平台的各类教研和科研活动,引导各成员学校提升内涵。干训、师训要重点关注总校制的干部和骨干教师培养。 

  (五)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对总校制中涌现出的“家门口的好学校”,以及推进总校制的经验与成效及时进行总结和宣传,引导和动员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总校制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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