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尾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来源:尤溪县溪尾乡 时间:2018-06-26 08:40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和县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尤政办〔2018〕4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全面实施政府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坚持正确、准确、及时,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以政务公开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凡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向社会公开的必须公开。 2、真实准确。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 3、讲求时效。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 4、利于监督。公开的形式要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推进政府工作公开透明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1)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2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3)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3.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 

  2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 

  3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 

  4.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2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 

  3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2.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1)深化“放管服”改革 

  2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1)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 

  2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 

  四、免予公开的内容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五、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一)公开栏。在乡政府大院、集镇街道设置政务公开栏,在原来的基础上整修和完善公开栏,保证内容持久公开。  

  (二)网上公开。依托县信息公开平台对应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的内容,原则上都要在网上公开。  

  (三)其它形式公开。结合本乡实际,利用“两微一端”、会议、LED滚动屏等形式进行公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搞好政务公开工作,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政务公开与发展社会生产力、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内在联系,充分认识实行政务公开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搞好政务公开工作,对于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简历廉洁高效的政权机关和勤政为民的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做好我乡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以乡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责任制,同其他工作一并安排、同时部署、一起落实。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由乡政府统一安排,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一要结合实际,要研究制定好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内容和形式,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二要抓好组织实施,做到按程序、有计划地公开。三要注意研究解决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三)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为克服短期行为、形式主义、缺乏制约等问题,一定要在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和强化监督上下功夫,通过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努力构建有效的监督保障体系。同时设立意见箱,公布溪尾乡政务信息公开监督电话(0598-6203001),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做好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党办、政府办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把关,认真履行经办、校对、审核及发布等各环节签署手续。任何信息未经审核一律不得发布,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均不得发布。  

    

    

                                                                    溪尾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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