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台溪乡2017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来源:尤溪县台溪乡 时间:2017-05-31 15:14
   为进一步扩大政务参与,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务阳光透明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我乡实行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推动政务工作走向正规化规范化管理轨道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建立公开、透明、法治、服务型政府。 

  (二)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联系牵头单位,落实任务分工作,有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简化环节,方便办事,确保便民、高效、易行。 

  (四)健全机制,常抓不懈,落实长效工作机制。 

  (五)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扎扎实实做好工作。 

  三、公开内容 

  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免予公开外,都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政府、乡直各单位和各村委会主动公开事项和内部公开事项。 

  (一)主动公开事项 

  1.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 

  (1)乡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各所站、村委会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具体制度以及权责清单; 

  (2)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3)本行政区域经批准的集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4)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 

  (5) 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6) 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执行结果。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1)影响公众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2)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标准及条件; 

  (3)易地扶贫搬迁、重大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建设、实施等信息; 

  (4)农产品监管信息、农产品安全定期常态性抽检信息以及食品安全知识; 

  (5)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 

  (6)低保生活补助金、社会保险、救灾物资的发放情况; 

  (7)政府实施工程的建设、管理及完成情况; 

  (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 

  (9)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生态水系河湖保护情况。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1)乡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 

  (2)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的方式、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3)重要专项基金、资金的使用情况; 

  (4)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月度季度乡镇经济运行情况 

  (5)相关审计结果公告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6)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4.政府机构和人事 

  (1)乡人民政府、乡直各单位、各村委会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办公地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期限以及监督救济途径等情况; 

  (2)乡人民政府、乡直各所站、各村委会的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姓名、职责分工; 

  (3)政府机关的年度工作目标及其执行情况; 

  (4)政府机关负责人人事任免情况。 

  5.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开的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纪律,执法对象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执法的结果  

  (1)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 

  (2)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 

  (3)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7.法律、法规对前款事项的公开权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内部公开事项 

  政府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机关干部交流、考核情况及其他重要事项在干部职工中公开。 

  (三)免予公开的内容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方式 

  1.公开栏公开。对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重要惠民措施等,通过宣传公告栏及时主动公开 

  2.会议公开。主要结合有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在会上公开,也可召开专题会议,就某一重大活动进行公开; 

  3.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公开。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茶香台溪”微信公众号等对重大活动进行公开; 

  4.进村入户公开。印发宣传资料,送到群众手中。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五、公开程序 

  凡需乡统一公开的重大政府事项,由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等征求有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后,报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乡直各单位、企业需公开的信息,由各单位领导小组审定,报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公开;各村委会需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各村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再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要公布方案,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修订完善后,再正式公开。有些重要事项,如政府财政预决算等,要经过人代会审议通过后再予公开;政府的重大决策、干部的任免、重大工程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要经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公开。 

  六、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对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所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乡公开办”),办公地点设在乡政府办,负责政务公开的综合协调工作,落实一名政务公开工作专干人员,负责抓好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效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照有关规定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2.抓好机关政务公开。一是加强规范化建设。搞好宣传橱窗、网上公开的同时,拓展会议公开、电视公开、报刊公开、微信公开、政务微博公开等形式。突出公开重点,讲求公开时效性。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等七项制度办事,及时公开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开,编制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三是确保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建立健全阳光决策制度,重大决策必须予以公示。深化机关内部公开,突出抓好干部职工关心的“四费”支出、干部选拔任用、惠农资金项目落实、项目招投标等信息公示。四是做好备案工作,将公开的具体内容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规范公开内容与方式。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要及时公开。公开栏统一名称为“党务政务公开栏”,将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内容进行整合,及时更新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方式。对政务公开的内容,除了做到 “上网、上栏、上墙、上会”外,另外可通过座谈、编发手机短信、发送微信、印发宣传单等多种途径扩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4.加强督查考核。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定期和不定期对本乡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继续实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责任追究:(1)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纪检监察室投诉。纪检监察室接到投诉后,应当给予及时处理;(2)对不执行政务公开的有关单位及其负责人,由纪检监察室给予通报批评;(3)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群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后果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4)对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报县政府或有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出决定。 

 

 

                                                                                                          台溪乡人民政府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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