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桥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自来水价格全面定价及水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尤桥政〔2020〕35号

各村委会,八字桥乡自来水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推进会精神,切实做好我乡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根据《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尤溪县水利局关于开展农村自来水价格全面定价及水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尤发改价格〔2020〕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八字桥乡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执行标准为:

  1.集镇水厂: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单位用水为:1.20元/吨,其他行业用水价格1.30元/吨。

  2.村集中供水工程:村民、村委会及其他公益组织生活用水为:0.80元/吨,其他行业用水价格1.0元/吨。积极落实扶贫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用水需求,给予适当的财政补助或予以适当的减免,疫情期间,水费减免不得少于三个月,请各村、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八字桥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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