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考核考评目标:
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工作效率得到提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四难”现象和“吃、拿、卡、要”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严格依法管理、审批、收费、处罚等,依法办事水平得到提高。
二、考核考评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政府公开考核考评的结果,是评定各股室、直属单位及每一位工作人员当年的工作实绩、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考评组织:
委托绩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工作。
四、考核考评内容:
(一)具体办事程序、步骤和方式、方法的公开和执行情况;
(二)履行承诺及办事效率情况;
(三)政府公开制度规定落实情况;
(四)办事纪律和廉政勤政制度执行情况;
(五)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处置情况;
(六)省、市、县政府规定的其它考核内容。
五、考核考评办法:
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单位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平时考核随机进行,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进行。被考核单位或个人就本年度政府公开工作进行小结,结合绩效考评形成书面的总结报送绩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采取现场考核、群众评议、综合评审等方式对被考核股室、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具体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4个等次,并将考核结果与评选先进及年终奖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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