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 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政务公开
1.把公开透明作为我局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我局制定的政策和文件,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在网站及时更新我局机构职责调整情况和权责清单调整情况。
2.全面、准确、及时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3.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通过网站集中公开每项行政权力的基本信息、运行流程和办事指南,及时动态调整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进一步做好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留中央和省、市、县指定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时公布清理规范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做好清单动态发布和更新工作。
(二) 围绕安监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
1.认真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要求及时公开2018年安监局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17年安监局决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等信息。
2.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分险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公开公众举报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生产安全事故等的渠道、途径;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3.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贯彻落实,及时公开推进精准扶贫、项目攻坚等工作相关情况。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及时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加强政策解读。积极主动做好本系统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新闻发言人”“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主动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各股室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分阶段做好解读工作;注重运用图表图解、视频动画等多媒体方式,提高解读的形象化、通俗化。
2.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收益”。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问题积极解读回应
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切实做好重要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和数据发布后的舆情监测,特别是密切关注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引发公众关切、可能影响政府公信力的信息,涉及重大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的舆情信息等,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分类处置、有效回应。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按程序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并发布权威信息。
二、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 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共享政务信息数据,完善反馈机制,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2. 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根据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和县数字办工作安排,及时公开相关改革措施、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加快完善电子证照系统,促进行政审批服务全程网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及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
三、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根据省、市、县有关工作部署,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全面梳理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2. 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相关制度和流程,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真、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3.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电话、信函、意见箱等方式,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在处理涉及企业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政务信息的申请时,应组织好协调会商。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有关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股室、执法大队各负其责,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做到计划科学,措施具体,责任明确,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发布。
(二)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加大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和信息公开队伍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开和保密纪律,认真总结经验,在充分利用原有公开途径的同时,积极开发政务新媒体,多途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三)强化督查,有序推进。局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协调和督查职责,建立督查制度,适时开展政务信息公开督查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已纳入局年度绩效考核,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责任股室、执法大队和责任人员的进度缓慢、推诿扯皮等现象,要严肃追究责任,责令限期整改。各股室、执法大队、应急中心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按照“谁负责、谁承办、谁公开”的原则,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尤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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