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尤溪县文体广电出版局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尤溪县文体广电出版局
                                                                            2018年8月17日
  尤溪县文体广电出版局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8〕28 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8〕60 号)和《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尤溪县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尤政办〔2018〕69号)要求,扎实推进我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社会公益事业的透明度,进一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依规,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都应当主动全面予以公开。面向基层,贴近群众,运用多种方式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加强引导,便于群众知晓、理解和监督。
  (三)工作目标。致力于提升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提升社会公益事业透明度,促进社会公益资源配置的公平公正。
  二、工作任务
  (一)公开政策文件。公开公共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服务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决策、发展规划、服务体系建设标准等相关信息。(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二)公开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按要求公开各年度预决算、“三公经费”、体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三)公开管理和服务信息。公开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审批信息,以及年检年报、评估检查、奖励处罚等管理信息,全面公开基本公共服务的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保障措施。(责任单位:文化股)
  (四)公开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开放信息。公开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情况和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等情况。(责任单位: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运动中心) 
  (五)公开非遗文物保护信息。公开我县省、市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名单、宣传展示活动以及公开我县国家级、省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等情况。(责任单位:文化股、文化馆、博物馆、文保中心)
  (六)公开公益性文体服务活动信息。公开我县已举办和即将举办的各项公益性、群众性文体活动、演出、赛事等情况信息。(责任单位:电视台、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运动中心、朱子文化研究会、电影公司)
  三、工作要求
  (一)抓好组织实施。高度重视,充分认清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以外,要主动、全面、及时地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提高公开质量。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对照信息公开范围,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在信息生成和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扎实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三)强化考核督促。将公共文化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公开工作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力度,完善工作措施,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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