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司法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尤溪县司法局 时间:2018-06-28 10:06

  为认真贯彻落实《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尤政办〔201844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和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围绕2018年全县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及时公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方面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做到群众快知晓、多受益,赢得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各科室) 

  2.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配合县编办,梳理本单位权责清单,除涉密事项外,均及时向社会公开。(责任科室:政治处) 

  3.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特殊情况外,进行全文公开。(责任科室:各科室) 

  4.推动行业监管公开。针对监管行业,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责任科室:政治处) 

  5.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主动接受监督,让单位资金使用在阳光下运行。(责任科室:办公室财务) 

  6.推进扶贫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法律精准扶贫、村居法律顾问等信息公开,让更多的人能知晓、享受普惠的司法服务。(牵头科室:基层科,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 

  (二)加强政策解读 

  单位主要领导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在线访谈等方式解读司法行政领域里的重大政策,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回应社会关注。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制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好政策文件与解读工作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 

  (三)加强舆情回应 

  成立舆情工作小组,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注意收集各类舆情信息,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理好突发舆情事件,准备把握事态发展形势,讲清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的引导社会预期,以防发生重大舆情事件。(牵头科室:宣教科,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 

  (四)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立足于“群众满意、群众方便”,深化最多跑一趟改革,推进法律援助中心网上审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一站式服务。同时加强公证处实体窗口服务,通过制作一次性告知单、制度上墙、沈城普法微平台等,宣传告知办理业务或申请法律服务需要的各类材料,让群众少跑腿,全面提升司法服务群众的水平。(责任科室: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 

  (五)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要充分发挥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公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二是要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职能没有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责任科室:宣教科)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证处、各科室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确定公证处、各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指派一名具体经办人员将公开信息及时报送局办公室。 

  (二)完善制度建设。一是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性。二是健全学习制度。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掌握好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和精神实质,增强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强化考核督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做到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有效。 

    

    

  尤溪县司法局 

  2018628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