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切实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改进机关作风,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县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
2.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3.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4.考核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群众评价情况等。
5.考核形式包括听取股室、所汇报、查阅有关资料、询问工作人员熟知有关制度规定的内容、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对外服务是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否按规定开展等。
6.考核方法包括日常检查、年终考核。
7.考核步骤分为:年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全局的工作方案;各股室、所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措施;考核小组按照方案进行检查和抽查,对各项考核内容作出适当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定考核等级。
8.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考核评议结果,作为公务员晋升、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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