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尤溪县教育局 时间:2018-08-07 16:43
  

各中学、中心小学,尤溪职业中专学校,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尤溪县教育局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尤溪县教育局         

  2018年86日         

   

  尤溪县教育局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尤溪县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尤政办〔2018〕69号)要求,切实推进我县教育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准确把握教育事业建设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加大教育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教育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不断提升教育事业的透明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公开内容覆盖教育事业各领域各环节,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教育事业透明度明显提升,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公平公正,教育事业公益属性得到更好体现,全社会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参与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 

  三、公开内容 

  (一)公开决策信息。对群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教育改革方案、重大教育政策措施、重点教育项目等,实行预公开制度,通过调查研究、咨询座谈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结合实际尽可能把采纳意见予以公开,提高决策科学化,增强决策透明度,提升教育领域重大决策公开实效。 

  (二)公开管理和服务信息。及时公开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及从事教育工作的社会组织名录,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审批信息,年检年报、评估检查、奖励处罚等管理信息。公开基本公共服务的清单、办事指南、办理时限、办理流程、联系方式及投诉渠道等,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 

  (三)公开执行和结果信息。主动公开教育领域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尤其是面向困难学生的扶持、救助等政策落实情况和主要成效,进一步做好困难学生精准帮扶信息公开工作。 

  四、公开重点 

  根据《尤溪县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尤政办〔2018〕69号)要求,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应重点公开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一)立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加大教育信息公开力度,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二)重点公开与教育相关的政策文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 

  (三)推动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公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公开力度。充分认识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结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全县各学校,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主动、全面、及时地公开教育信息。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学校(单位)要配齐配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认真谋划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将各项任务分解细化,统筹安排,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工作质量和要求,强化组织协调,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优化公开方式。按照内容权威、格式规范、体例统一的要求,在政府网站设立专题专栏集中发布相关教育信息。运用微信公众号“尤溪教育”、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公告栏、宣传手册、政务服务平台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发布我县教育信息,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确保人民群众看得到、看得懂。 

  (四)规范公开程序。各校各单位应规范教育信息公开的程序,所有公开的信息经过复核、审批并由专人负责发布,确保公开的信息合法依规内容准确无误。 

  (五)纳入绩效考核。我局将对教育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实并纳入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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