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 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概述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 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申请对象
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职工。
政策文件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
办事服务
查询服务
参保人可通过以下渠道自助查询工伤保险参保缴费信息:
(1)请登录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平台查询。
(2)使用“闽政通”APP中的“社保服务”模块进行查询。
(3)关注“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在“服务大厅”相应模块中查询(支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信息查询)。
互动交流
常见问题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