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费怎么收?

日期:2023-09-20 08:27 来源: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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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 号)规定,按件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其中:(1)住宅类:80元/件;(2)非住宅类:550元/件(车位、车库、储藏室80元/件);(3)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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