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继承人及已故继承人的“户口注销证明”、“死亡医学证明书”;2、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主要为首页、本人情况、填表日期、家庭成员、社会关系页);3、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或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全部亲属情况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表);4、独生子女证(继承人是独生子女的);5、被继承人与其配偶的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无结婚证的提供婚姻状况证明;6、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7、遗嘱(若有);8、财产凭证原件及其复印件;9、全部继承人随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农村户口的需另提供派出所或村委会户口底册复印件并加盖印章);10、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标识码: 3504260011
闽公网安备号:
35042602000051号
闽ICP备05019063号-1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建设西街2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方式 邮箱:szzx271@163.com
电话:0598-6323271(仅受理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主办: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