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日期:2025-08-27 08:45 来源:尤溪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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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当事人可以向就近的村居或者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申请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另外,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也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然,调解必须是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2)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是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二是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三是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四是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当然,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一是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二是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三是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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