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示]海鲜食品消费注意事项

日期:2023-09-19 15:43 来源: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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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暑热逐渐褪去,又到了海鲜大量上市的季节,为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食用海鲜时要科学理性消费,规避食品安全风险,避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正规渠道选购。消费者购买海鲜应首选生鲜超市、农贸市场等正规销售场所,留存购买凭证,不购买来源不明的海鲜。选购海鲜时,可通过观察商品色泽是否正常、按压后是否有弹性、是否有不良气味等方法初步判断产品新鲜度。 

  科学理性食用。新鲜海鲜购买后应尽快食用。由于海鲜中可能带有致病菌、病毒或寄生虫,虽然进入秋季但气温仍旧很高,细菌繁殖速度快,生的海鲜很容易变质,未经热加工的海鲜存在较高食品安全风险,食用前要注意分辨是否烧熟煮透。谨慎食用“生食类”海鲜。烹饪时要注意生熟分开,不用盛过海鲜的器皿存放其他直接入口的食品,加工过海鲜的刀具及砧板必须经清洗消毒后方可再次使用,防止交叉污染。如需在外食用海鲜,应选择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不要吃隔夜海鲜。 

  特殊人群应注意。海鲜虽然美味,但不是人人都适合食用。过敏体质人群,痛风患者,儿童、孕妇和老年人等免疫力低的人群应谨慎食用。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赶往医院进行救治。如发生消费纠纷或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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