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与普通商品相比,有什么特殊性?

日期:2021-07-14 17:07 来源:尤溪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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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除有普通商品的特性外,还具有以下特别之处:

  1、专属性:与普通商品不同,每种药品的作用各不相同,具有各自适应的病症,不可相互替代,患什么病用什么药,即“对症下药”,所以,在没有明确诊断的情况下,最好不要自行用药。

  2、两重性:“是药三分毒”,药品既可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又存在不良反应,甚至具有一定的毒性。所以,药品管理科学,使用得当,可以治病救人,反之,使用不当,管理不善,会危害人的身心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3、质量重要性:药品质量,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命健康。药品作为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只有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合格药品,才能保证其应有的疗效,反之则不然。因此,药品只有合格品与不合格品之分。

  4、时限性:人们只有在需要预防、治疗、诊断疾病时才使用药品,但平时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甚至国家都要有适当的药品储备,做到药等病,而不是病等药,以满足人们预防、治疗、诊断疾病的需要。

  5、消费特殊性:人们在预防、治疗、诊断疾病时,消费药品不像消费其他商品一样有自主选择权,而是由医师直接开方或由药师指导用药,用什么药、用哪个厂家的药、选择什么剂型,消费者通常处于被动状态,这就是药品消费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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