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在缴费阶段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余款是否可以退还?
日期:2025-08-27 08:47
来源:尤溪县人社局
|
|
|
|
可以退还,自2014年2月21日开始,参保人员在缴费阶段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含政府补贴部分)本息余额全部退还给其法定或指定继承人。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