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在缴费阶段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余款是否可以退还?

日期:2025-08-27 08:47 来源:尤溪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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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退还,自2014年2月21日开始,参保人员在缴费阶段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含政府补贴部分)本息余额全部退还给其法定或指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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