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如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日期:2021-11-02 10:34 来源:尤溪县教育局
| | | |

  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