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是什么?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类别分为居民与非居民收费。标准如下: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城区住户)9元/户/月;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营业性场所:1.饮食店、水果店、修理部:25元/家/月;2.旅店业:5 元/床/月;3.超市、娱乐场所、家具店:0.30元/㎡/月(500㎡以上部分按0.10元/㎡/月);4.其它商业网点:20-30 元/月;酒家、集贸市场:0.50元/㎡/月(500㎡以上部分按 0.20 元/㎡/月);交通运输车辆:1.小型(7座以下):4 元/辆/月;2.中型(19座以下):8元/辆/月;3.大型(20 座以上):10元/辆/月。详见文件尤政文〔2008〕283号、尤价〔2008〕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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