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如何制定管理规约?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标识码: 3504260011
闽公网安备号:
35042602000051号
闽ICP备05019063号-1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建设西街2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方式 邮箱:szzx271@163.com
电话:0598-6323271(仅受理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主办: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