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的权利有哪些?

日期:2024-07-18 16:10 来源:尤溪县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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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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