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退休职工,之前工资调整,医保个人账户划拨也随之调整,2016年11月份调整之后就一直没再调整了,工资每年都调整,可医保咋一直不变,请问:这是为什么?

日期:2019-11-03 21:49 来源:尤溪县数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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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为进一步提高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使用效益,完善职工医保政策,根据《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同意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批复》(明医改组〔2019〕18号)及《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明医管〔2019〕71号)的规定,自2016年8月起大幅提高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参保职工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门诊报销比例由40%提高至90%,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门诊报销比例由30%提高至70%。自2017年1月起,相应调整个人账户划拨政策,具体为:个人账户划拨金额以2016年12月份划入金额为基数,增资调资部分不作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拨计算依据,今后参保人员到达调整划拨比例年龄段时,将以最新缴费基数(退休费)及年龄段比例重新计算的标准作为划拨个人账户金额。如仍有疑问,可致电市医管中心尤溪管理部基金征缴科6332621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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