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优化退役军人就业服务五条措施》

日期:2024-10-24 15:31 来源:国家退役军人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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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多维度推进就业政策集成宣传。市、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协同人社、残联等部门,归集整理现行退役军人有关就业创业和教育培训政策,编印政策集成宣传资料。要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和各类微信工作群等平台,持续推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有关法规政策、典型宣传、工作动态等,拓宽宣传覆盖面;充分发挥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作用,结合建档立卡采集信息、优待证办理、常态化走访慰问,发放宣传单,倾听呼声了解需求,实现面对面宣传,“零距离”的服务;利用秋冬退役季返乡报到及开展适应性培训、技能培训等时机,主动开展政策辅导、释疑解惑和权益维护服务,让退役军人知政策、懂政策。  

 

  

二、常态开展就业情况摸底调查。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指导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结合日常服务工作,常态化采取上门走访、电话了解、微信沟通等方式,了解掌握退役军人的基本信息和就业创业动态情况,及时更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名制台账,市级坚持每季度调度汇总一次。要重点关注残疾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状况,引导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但未办理残疾人证的残疾退役军人参与残疾评定。各级残联部门要积极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工作,并为残疾退役军人的残疾评定和残疾人证办理提供便利。
 

  

三、落实技能培训联动协作机制。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探索构建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政校企”联动协作机制的通知》(明退役军人〔2024〕13号),经常性了解掌握省级退役军人承训机构培训班次,继续举办教师资格证、低压电工等广受退役士兵欢迎的技能培训班。加强沟通协作,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参加人社、残联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技能培训班,县级人社、残联部门及时将本系统组织开展的各类技能培训班次信息转发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并将退役士兵参训情况反馈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每季度汇总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坚持上下协作,依托全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管理模块全流程运行教育培训业务,积极做好系统数据日常维护、培训项目信息发布、退役士兵身份审核以及全流程监管等工作。
 

  

四、积极拓宽数智赋能就业拥军途径。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协调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在“三明人才网”和“数智零工”就业服务平台首页设置“拥军专区”,有条件的县(市、区)零工市场设立线下“拥军驿站”。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要积极引导有意愿找工作、打零工的现(退)役军人军属到“零工市场”平台注册,主动对接人社部门以及当地线下零工市场,推动运用信息化技术为现(退)役军人军属在免费求职登记、智能岗位匹配、就业政策咨询、创业指导扶持、职业技能培训、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提供“网约式”个性化优先优待服务。
 

  

五、强化就业兜底帮扶。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将残疾退役军人纳入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帮扶工作的重点对象,精准开展就业困难帮扶,定期对就业困难退役军人进行梳理和排查,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数据库,加强个性化教育引导,主动对接、多方协调,一人一策帮助重新上岗,积极上报精准帮扶的典型案例。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大龄、残疾等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对确实难以自主实现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途径兜底安置。明溪、清流、建宁、泰宁、将乐县要发挥机构改革和职能整合优势,探索就业兜底帮扶有效举措,高效统筹资源,让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获得感成色更足。各级残联部门要为残疾退役军人提供政策优先、兜底优先、选岗优先“三优”服务,确保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退役军人充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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