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结合实际,扎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县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坚持集体学法制度,采取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同时,推动把宪法学习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实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宪法和法律,带动全局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尤溪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
(二)成立依法普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局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把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工作列入局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定了普法办事机构,配备了专兼职人员,组建了普法联络员队伍,确保了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有组织、有力度、有成效,为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县局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共同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严格履行依法治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通过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引导和组织广大民警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广大领导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显著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明显提高。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县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抓手,通过清理审批事项、健全工作制度、做优网上便民服务渠道等一系列措施,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大力改进服务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放管服”各项工作。依据《权责清单》《通用目录》及省、市“放管服”改革计划,对县级 “网上办理大厅”录入事项进行全面的清理维护,及时调整更新旅馆业等受理许可项目,撤除典当许可等无须许可项目,县局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从原先的27项删减至19项,切实做到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行使层级、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等规范、一致。同时,加大“网上办理大厅”的推广力度,广泛开网办事项受理工作。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全县公安机关窗口坚持疫情防控和服务群众“两手抓、两不误”,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邮寄办、智能办”等“五办工作法”,公布全县15个窗口的联系方式,随时提供咨询解答服务。今年以来,通过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微文2篇,通过“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闽政通APP申办户政业务555笔;通过电话预约等各种预约方式办理业务469笔;通过邮寄办理身份证13360笔。严格落实18类车驾管业务“一证办”,车驾管业务一窗通办,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扩大使用原号范围,全面推行“交管12123”手机APP业务办理。今年以来,共办理汽车类跨省异地检验业务704件、办理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业务5168笔、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业务3287件、扩大使用原号范围业务39件、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业务6260件、拓展互联网网上业务3856件(其中驾驶证业务3500件、机动车业务356件)。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县局强化执法主体建设,建立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责任落实的执法体系,确保了全警依法履行职责。一是健全执法案卷归档、评查制度。充分发挥执法质量考评的“晴雨表”与标尺作用,从多层面、多角度上发现了基层执法方面存在深层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出台了相应的措施与指导,对执法行为进行全程、动态、即时考评,有力提升了执法质量与基层执法水平,近年来,全局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和因执法不当引发的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案事件。县局要求执法考评中发现问题,各责任单位要立即组织整改,重点在接处警、受立案、涉案财物管理、办案区管理等突出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县局今年下发了两次执法质量考评情况通报并对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民警作出处理:其中提醒谈话1人、书面检讨4人、批评教育15人。二是健全案审机制。进一步明确了队伍管理和业务工作量化考核标准,建立一案一审一评议,切实把好事实证据、程序量罚、适用法律法规等主要环节的审核关。坚持“零懈怠”原则。对办案单位呈报的案件无论大小、无论轻重,都坚持“从优、从快”保质保量地完成案件审核工作。争取多审核一起案件、多化解一起矛盾、多消除一个隐患,努力实现“保稳定促发展创和谐”的目标。在日常案件审核工作中,既注重法律条文的硬性规定,更注重民生冷暖和社会需求的“人性化执法”,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限度地统一起来。确保了无超期羁押、无刑讯逼供、无泛用职权违法办案、无违法采用强制措、无违法扣押、冻结、搜查等问题,没有发生因工作失误、徇私枉法导致有非正常越级上访案件,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同比上升3.6个百分点。
(三)整合审批服务,推行执法公示。县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和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进一步从制度上解决群众办事难、多头跑等问题。严格落实省厅市局下发的文件要求,对旅馆、公章刻制特种行业许可证全面落实告知承诺审批制度,规范受理审批流程。全面排查清理第三方服务,加强系统建设应用的宣传引导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做好系统的联通、对接工作,严禁要求有关单位采购指定的设备、接受指定运营商的网络通讯服务等。为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执法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县局于2017年开始实行受立案改革和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改革,成立尤溪县公安局案管中心,挂靠法制大队,主任由法制大队长兼任,成员由法制大队民警和文职担任,负责受立案审查和刑事案件材料的统一进出口,通过一系列,进一步提高执法工作法制化、制度化含量和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了民警依法办案、依法办事的水平。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年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并按照计划抓好实施,抽查结果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互联网+监管”平台及市局公众服务网进行公示。
(四)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强化执法保障。推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扩大调解和解范围,明确调解程序,加强案前和解、案中调解等环节,引导当事人达成合议,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提升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掀起全局学习《民法典》热潮。
县局党委主要领导多次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认真梳理条文规定,研究深、琢磨透,并学以致用,积极培养自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的能力,把依法行使职权贯穿到公安工作的全过程,有效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
县局进一步深入推进落实法治建设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自查自纠,总结经验教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相关制度。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执法公开、完善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在每一起案件、每一个执法环节中体现公平正义,全面提升执法公信力。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进一步深入推进落实“受立案、两统一”改革机制,根据上级公安机关文件要求,积极对“受立案、两统一”两项改革机制开展自查自纠,总结经验教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相关制度。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执法公开、完善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在每一起案件、每一个执法环节中体现公平正义,全面提升执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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