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乡村振兴示范线建设名单的通知

日期:2021-12-06 10:16 来源:三明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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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全市乡村振兴再出发现场推进会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市乡村振兴“串点连线成片”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乡村振兴示范线建设名单作出优化调整,调整后合计38条示范线,涵盖180个行政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示范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创建工作的整体谋划、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将示范线创建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并作为下级党委政府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的重要内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立足部门职能,加强相应的政策扶持、技术指导、项目支持等工作。要根据省、市最新部署要求,制定(调整)建设方案,明确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并建立完善项目库。市委乡村振兴办将适时组织对各示范线创建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资金奖补。

  二、要落实挂包推进制度。要建立完善领导挂包制度,每个县(市、区)重点示范线沿线村,分别由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副书记、组织部部长等县领导挂包,其他示范线沿线村由其余县处级领导挂包。各挂包领导要认真履责,主动对接,指导挂包村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发展规划,积极争取各项政策支持,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推动与示范创建内容联系密切的县直部门参与挂包工作,在技术、人才等方面提供直接支持。要积极开展“万企兴万村”活动,鼓励更多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助力乡村振兴示范线创建。

  三、要突出示范引领作用。要紧紧围绕《三明市实施“六大行动”推进乡村振兴再出发行动方案》(明委发〔2021〕16 号)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按照“同等优先、适当倾斜”原则,整合各方面资源力量和保障要素,向示范线特别是重点示范线集聚,推动各类改革措施在示范线上先行先试,力争到2022年全市建成12条以上“特色鲜明、优势互补、融合发展”的乡村振兴精品示范线,总结提炼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三明乡村振兴经验,推动乡村振兴试点示范“点、带、圈”同步提升。

  附件:三明市38条乡村振兴示范线建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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