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月12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12日-2017年1月16日(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6331692 6308015(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598-6320255
电子邮箱:yxhbwkg@163.com
通讯地址:尤溪县文苑大厦7楼
邮 编:365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意见 |
建设单位或者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1 |
指接板生产线技改项目 |
尤溪县西滨镇 |
福建省尤溪百营木业有限公司 |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原7条涂装生产线中的2条涂装生产线改为水性漆生产线,同时新增1条水性漆生产线(具体地理位置和工程内容详见《报告表》)。 |
1.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2.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现有1台4t燃生物质锅炉除尘设施由水膜除尘改造为布袋除尘,并新增1台2t燃生物质锅炉,2台锅炉烟气各自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5m高烟囱达标排放;水性漆生产线废气经配套水幕喷淋洗涤设施处理后由3根15m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无组织排放源外延100米的区域,该区域现状无常住居民等敏感目标。 3.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落实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4.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项目新增锅炉燃柴灰渣全部收集至一般固体废物临时堆放点,定期外售。 5. 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项目环境信息应定期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应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6. 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
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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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干混砂浆生产线项目 |
尤溪县联合镇吉木村 |
福建尤泰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年生产干混砂浆15万吨(具体地理位置和工程内容详见《报告表》)。 |
1.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2.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烘干废气经布袋除尘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选粉废气经布袋除尘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粉碎废气、均化废气、水泥卸料废气经布袋收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无组织排放源外延50米的区域,该区域现状无常住居民等敏感目标。 3.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落实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4.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项目选粉废气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作为细粉生产尾矿使用;燃料灰渣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 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项目环境信息应定期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应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6. 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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