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12月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5日(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6331692 6308015(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598-6320255
电子邮箱:yxhbwkg@163.com
通讯地址:尤溪县文苑大厦7楼
邮 编:365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意见 |
建设单位或者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1 |
年产4000万块烧结多孔墙体砖项目 |
三明市尤溪县西城镇光林村林坑 |
尤溪县泉盛建材制造有限公司 |
三明市国投环境科技研究有限公司 |
改建内容为年产4000万块烧结多孔砖(具体地理位置和工程内容详见《报告表》)。该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即擅自开工建设,已完成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认定(编号:YXR2016008)。 |
1.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除尘脱硫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2.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破碎筛分及皮带传送粉尘、原料卸载铲装粉尘及汽车运输扬尘采取喷雾洒水降尘,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达标排放;窑炉烟气经烘干室烘干(余热利用)后引至除尘脱硫装置,喷淋除尘脱硫后经一根18m烟囱达标排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无组织排放源外延50米的区域,该区域现状无常住居民等敏感目标。 3.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落实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4.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沉淀池底泥及废弃砖作为制砖原料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 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项目环境信息应定期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应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6. 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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