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尤溪)关于2020年2月21日作出排污许可证决定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及《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对以下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明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真:0598-6320255
电子邮箱:yxhbwkg@163.com
通讯地址:紫阳大道1-118(尤溪县行政服务中心)
邮 编:365100
序号 |
企业名称 |
单位地址 |
法人代表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限 |
1 |
尤溪县创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尤溪县尤溪县西城镇七尺工业集中区 |
危文钦 |
91350426MA32JTF10Y001V |
自2020年2月21日起至2023年2月20日止 |
<SPAN lang=EN-US style=' "Tahoma","sans-serif"; </div></body></html>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