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5月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19-05-07 08:29 来源:尤溪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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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5月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7日-2019年5月13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308015(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598-6320255

  电子邮箱:yxhbwkg@163.com

  通讯地址:紫阳大道1-118(尤溪县行政服务中心)

  邮    编:365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600吨腐竹生产线项目(变更) 

尤溪县尤溪口镇下道山 

尤溪县永峰豆制品厂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变更建设内容为将锅炉水膜除尘设施改造为布袋除尘,将生产废水循环利用变更为处理达标后排放。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厌氧→缺氧→接触氧化→混凝沉淀”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达标后排入尤溪。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根3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臭气经对污水调节池、缺氧池、厌氧池等加盖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污水处理设施外100米的区域,该区域现状无常住居民等敏感目标。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落实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4.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5.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在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运营期,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6.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7.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水质保护、扬尘、垃圾处置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施工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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