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环保局关于2018年11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18-11-08 08:09 来源:尤溪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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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118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11820181114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308015(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真:0598-6320255

电子邮箱:yxhbwkg@163.com

通讯地址:紫阳大道1-118(尤溪县行政服务中心

    编:365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尤溪县青印溪六级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尤溪县西城镇

福建省尤溪青印溪六级电站

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增效扩容改造后装机容量为9000kW

1. 加强水环境保护。加强运营期水质监测和库区污染治理,防止库区富营养化。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下泄措施,生态下泄流量不得低于0.93立方米/秒,应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并联网到监督部门,确保下游河道最小生态环境用水的要求和维护河流自净的能力。生活污水采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农灌或者林灌。机修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达标后排放。

2. 加强生态环保护。落实水土保持各项措施。加强原有施工场地的生态恢复监测及养护,确保生态恢复措施达到预期效果。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及时清理浮渣,与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妥善处置。废机油收集、贮存、转移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噪声控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采取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3. 选用先进的隔声降噪设备,生产期间应关闭门窗,实行密闭生产,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在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运营期,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5.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2

尤溪县罗坑院接线道路工程

尤溪县城关镇

尤溪县顺安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主线全长1.298km,按城市次干路设计,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30km/h,起点位于尤台公路,终点位于横五线

1.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需配备隔油沉淀池,施工期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本项目不设生活营地,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依托周边村庄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做好污水管道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查沿线市政管网泥沙於积情况,及时清理。

2.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现场、施工材料运输道路的防尘工作,运输材料、土石的车辆必须进行密闭,并采取定时洒水、设置围挡等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3.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噪声控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要求,防止噪声扰民。道路两侧应设置较宽的绿化隔离带进行吸声、隔声,树种应采用常年青阔叶林及采用高低树种结合进行种植。

4.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项目沿线、施工生产区、表土堆置场等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加强施工管理,剥离的表土用于绿化覆土。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应综合利用,分类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的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收集后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5. 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在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运营期,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6. 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3

蕾丝花边面料生产项目

尤溪县城南工业集中区

福建康运实业有限公司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年产蕾丝花边面料1.2万吨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近期生活污水经微动力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管网,排入华口溪。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后,生活污水经微动力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在1#、2#生产车间屋顶及边侧设置通风排气扇加强通风,确保车间生产环境良好。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无组织排放源外延50米的区域,该区域现状无常住居民等敏感目标。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落实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4.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废机油转移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5.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水质保护、扬尘、垃圾处置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施工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6.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在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运营期,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7.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4

服装面料布生产项目

尤溪县城南工业集中区

福建东方鑫威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年产3万吨服装面料布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近期生活污水经微动力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管网,排入华口溪。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后,生活污水经微动力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织造车间应设置通风排气扇加强通风,确保车间生产环境良好。加弹机应设置热气管,将加弹过程产生的热气及废气引入车间内的废气总管,集中引出车间屋顶15米排气筒排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无组织排放源外延100米的区域,该区域现状无常住居民等敏感目标。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落实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4.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废机油转移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5.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水质保护、扬尘、垃圾处置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施工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6.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在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运营期,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7.强化污染源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

8.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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