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坂面镇闽湖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坂面镇政府:
你镇《关于请求批准实施坂面镇闽湖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尤坂政综〔2021〕7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尤溪县坂面镇闽湖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闽湖村规划》)。
二、同意《闽湖村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为闽湖村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260.33公顷。
三、同意《闽湖村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近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四、同意《闽湖村规划》确定的村庄发展定位。闽湖村以山水为依托,弘扬特色文化,规划打造成山地湖泊型休闲旅游为主的村庄。闽湖村村庄类型为保护开发特色村庄。
五、同意《闽湖村规划》确定的空间管控要求、人口容量、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等内容。
六、规划要进一步挖潜、整合、利用村庄生态景观资源、建筑文化资源和民俗文化资源等特色资源,完善旅游保障体系。
七、经批准的《闽湖村规划》是指导坂面镇闽湖村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规划要求。你镇要认真组织实施《闽湖村规划》,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和宣传,推进规划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或调整规划,若确需调整,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
尤溪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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