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前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管前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消防工作联席会《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尤消联办〔2021〕1号),更好地推动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有效开展,经研究制定了《管前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抓好统筹贯彻落实。
管前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8日
管前镇人民政府关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今年以来,我省接连发生亡人火灾事故:1月3日,南平市政和县鹤林路12号和吉昌竹叶有限公司厂房车间发生火灾,造成死1人亡;1月5日,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前烧村光洋自然村23号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此外,还有多起导致人员死亡的爆炸事故和人为放火案件发生:如福州罗源在建工地“1.1”爆炸事故、龙岩新罗“1.1”放火案件、南平延平“1.1”管道燃气泄漏爆炸事故和“1.4”放火案件。为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确保全镇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结合我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镇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按照管前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高风险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1. 加大超市、沿街商铺综合治理力度。安办、村建站、市监所、消防办等部门要督促万家兴购物广场及其内设经营场所、沿街商铺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巩固强化“七个一”活动成效,集中开展联合检查、综合执法。针对前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落实“一家一策”,督促照单整改、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2. 加大消防通道治理力度。村建站、城监中队、派出所、消防等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工作“回头看”,及时修复因车辆碾轧导致模糊、无法辨别的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等,确保标识清晰、车道畅通。城监中队、消防办等部门要发动聚福物业开展一次消防通道清理行动,指导制定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3. 强化用气用电、施工安全防范工作。村建站、小城镇、市监所、供电所等部门加强瓶装液化气安全、农村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开展燃气使用场所燃气安全检查,农村旧宅电线乱搭滥牵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地下或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村建站、小城镇等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开展易燃可燃施工装修材料、火源管理、临时水源、应急预案等方面自查自纠,督促单位严格执行电焊等明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动火作业处于应急处置力量全程进场监护中。
4. 深化安全隐患综合治理。企业站、安办、消防办要对管前镇精细化化工园区、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等领域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要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罚、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对久拖不改的场所,综合采取集中约谈、联合执法、挂牌督办、点名曝光、信用惩戒等方式,形成整治震慑。
(二)严格落实重要节点安全防范措施
春节、元宵及各级“两会”前后,各村委会、镇直属有关单位对节庆活动、仓储物流、旅游景区、民俗活动场所、商场集市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以及车站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开展流动巡防和蹲点驻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全力夯实乡镇一线火灾防控基础
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组织派出所、综治办、安办、市监所、城监中队、村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针对属地内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沿街店面、群租房等小场所小单位及弱势群体,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要全面开展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充分整合现有执法资源,实现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履行消防监督执法和宣传教育等消防工作职责。
(四)全面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企业站、安办要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消防部门要紧盯季节交替,充分预判可能发生的灾情,加强火灾风险高危单位熟悉和灭火救援演练、配齐配强装备器材、强化值班值守和指挥调度,切实做好灭大火、抢大险的准备。要加强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联勤联训,加强巡逻检查,开展经常性拉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与微型站联勤联动、调度指挥、联合处置等机制,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够灭早灭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企业站、安办、消防办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国民、普法、科普、职业技能以及行业自律重要内容。用好“秀水金柑微管前”公众号加强消防知识普及宣传,加大火灾警示宣传和隐患曝光工作。管前中学、管前中心小学组织开展1次寒假消防安全教育,重点普及火灾危险辨别和火场逃生知识。民政办要加强留守老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摸清本地区孤寡、留守以及行动不便老人的情况底数,于春节前组织各村委会上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建立“一人一册”,落实消防安全看护措施,督促养老院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组织派出所、村委员会、聚福物业等基层力量要深入小区、农村、沿街店铺、出租屋等开展提醒式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和“小火快跑、浓烟关门”等火灾逃生知识。汽车站要抓住“两节”返乡重点节点,利用交通枢纽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宣传,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
三、职责分工
各有关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管前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管前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尤溪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20日)。各单位要根据方案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按照任务节点,广泛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1月21日至3月20日)。结合《管前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管前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尤溪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各级“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督查验收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各有关单位要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依托管前镇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全县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消防办,承担日常协调、指导、督促工作职能。延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做法持续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查清,整改措施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消防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
(三)强化督导问责。“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对发生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亡人及其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百日攻坚行动”责任清单
附件
“百日攻坚行动”责任清单
项目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加大超市、沿街商铺综合治理力度 |
万家兴购物广场及其内设经营场所、沿街商铺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巩固强化“七个一”活动成效,集中开展联合检查、综合执法。针对前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落实“一家一策”,督促照单整改、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
安办、村建站、市监所、消防办等部门 |
针对前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落实“一家一策”,督促照单整改、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
安办、村建站、市监所、消防办等部门 |
|
加大消防通道治理力度 |
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工作“回头看”,及时修复因车辆碾轧导致模糊、无法辨别的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等,确保标识清晰、车道畅通。 |
村建站、城监中队、派出所、消防等部门 |
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一次消防通道清理行动,指导制定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
安办、消防办、城监中队、聚福物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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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
村建站、城监中队、派出所、消防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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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用气用电、施工安全防范工作 |
加强瓶装液化气安全、农村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发动各村委会、相关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开展燃气使用场所燃气安全检查,农村旧宅电线乱搭滥牵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地下或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 |
各村委会、村建站、市监所、供电所 |
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开展易燃可燃施工装修材料、火源管理、临时水源、应急预案等方面自查自纠,督促单位严格执行电焊等明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动火作业实行应急处置力量全程进场监护。 |
村建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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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隐患综合治理 |
对管前镇精细化化工园区、物流集散地、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等领域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要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罚、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对久拖不改的场所,综合采取集中约谈、联合执法、挂牌督办、点名曝光、信用惩戒等方式,形成整治震慑。 |
企业站、安办、消防办 |
严格落实重要节点安全防范措施 |
春节、元宵及各级“两会”前后,各村委会、镇直属有关单位对节庆活动、仓储物流、旅游景区、民俗活动场所、商场集市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以及车站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开展流动巡防和蹲点驻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
安办、文化站、民政办、派出所、城监中队、消防办 |
全力筑牢乡镇一线火灾防控基础 |
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组织派出所、综治办、安办、市监所、城监中队、村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针对属地内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沿街店面、群租房等小场所小单位及弱势群体,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全面开展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充分整合现有执法资源,实现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履行消防监督执法和宣传教育等消防工作职责。 |
派出所、综治办、安办、市监所、城监中队、消防办 |
全面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
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
企业站、安办、各企业 |
消防部门要紧盯季节交替,充分预判可能发生的灾情,加强火灾风险高危单位熟悉和灭火救援演练、配齐配强装备器材、强化值班值守和指挥调度,切实做好灭大火、抢大险的准备。要加强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联勤联训,指导乡镇建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加强巡逻检查,开展经常性拉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与微型站联勤联动、调度指挥、联合处置等机制。 |
安办、消防办、林业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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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
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国民、普法、科普、职业技能以及行业自律重要内容。 |
企业站、消防办、安办 |
学校要开展1次寒假消防安全教育,重点普及火灾危险辨别和火场逃生知识。 |
管前中学、管前中心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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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强留守老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摸清本地区孤寡、留守以及行动不便老人的情况底数,于春节前组织各村委会上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建立“一人一册”,落实消防安全看护措施,督促养老院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
民政办、养老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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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小区、农村、沿街店铺、出租屋等开展提醒式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和“小火快跑、浓烟关门”等火灾逃生知识。 |
管前派出所、各村委会、聚福物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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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抓住“两节”返乡重点节点,利用车站、动车站等交通枢纽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宣传,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 |
汽车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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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留守老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
民政办、养老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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