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尤溪县委政法委员会 尤溪县公安局 尤溪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5-25 16:40 来源:尤溪县公安局
| | | |

各乡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各中学、中心小学、民办幼儿园,尤溪职业中专学校,教育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和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安保工作,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1月底,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继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现将《2020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迅速传达部署到位,并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尤溪县委政法委员会    尤溪县公安局    尤溪县教育局

                                          2020年5月25日

  2020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切实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按照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和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市五层“校园防护圈”要求,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学校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破解难点问题,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坚持齐抓共管、共建共治,健全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体系,按时完成《加快推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年度目标,有效防范各类涉校案事件发生,为学生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教育部门要结合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通过学校自查,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联合检查,责任督学重点督查等方式,加强校园风险隐患常态化排查,重大活动及敏感节点期间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一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一盯到底,直至消除。针对我县各校、各年级陆续复课的总体安排,各乡镇校园、派出所要强化协作配合,加强对接衔接,对疫情期间未使用的校车及集中接送学生车辆、校车驾驶人、校车运营线路、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等进行集中排查,确保复学复课前各类隐患及时“清零”。各派出所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健全排查发现、及时化解、提前处置工作机制,强化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特别要关注可能出现的排挤外省籍学生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处置,把涉校涉生矛盾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各类重点人员的滚动排查,落实动态管控措施,严防漏管失控形成现实危害。

  (二)扎实推进校园“三防”达标建设。教育部门要对辖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情况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按照《行动计划》要求,对2019年已完成的中小学、幼儿园(含农村教学点)的专职保安员配备率,中小学封闭化管理率,中小学与城市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联网达标率完成情况进行梳理统计,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2020年10月前城镇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比要达到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要求;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100%;城市城镇及有条件的乡村在校园门口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农村学校教学点周边围墙达到要求;城镇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100%达标;健全完善校园周边治安联防联控机制,城镇“护学岗”设置率达100%。

  (三)强化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乡镇综治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针对校园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联合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切实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的治安、交通秩序。贯彻落实《福建省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体系暂行办法》,加快建设未成年人保护联盟,依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对校园周边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网吧、游戏厅等重点行业场所的清理整治,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严格从业人员资格审查,防范发生虐待、性侵学生等恶性案事件。各派出所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排查校园及周边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发现有黑恶势力、社会闲散人员侵害学生苗头迹象的,主动提前介入处置,落实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学生受到伤害。公安机关要健全完善校园刑事案件分析研判和可防性案件倒查工作机制,增强主动打击、主动防范能力。

  (四)加强校园周边重点巡防巡控。各派出所要优化上、下学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高峰勤务”机制,将学校纳入网格化巡逻巡查重点,增加巡逻密度和视频巡查频次,提高见警率、管事率。要加强校园警务室建设,推广移动警务、“互联网+校园安防管理”应用,进一步做实做强校园警务。要按照地市统一规划、区县推进实施、属地具体执行的原则,加强以公安民警为主导,协辅警、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建设,确保年底前“护学岗”设置率全面达标,充分发挥好护学助学积极作用。

  (五)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教育部门、公安派出所和学校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教育、公安、学校”共同参与的校园安全联防联动机制,督促指导学校按照“一校一方案”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加强对学生欺凌和暴力伤害事件预防处置工作,深入研判核查苗头性信息线索,提高提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能力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影响。公安派出所要督促学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门卫、巡查、隐患排查等安全管理制度,严防无关人员和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重要内容,在开学季、安全教育日、禁毒日、122交通安全日等节点,会同政法、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开展反欺凌、反暴力、防不法侵害、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法制宣传教育。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学生养成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特别要消除今年疫情给学生的身心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安机关要继续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民警兼任学校法制辅导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安全防范指导等工作。要落实重大案件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法、公安、教育部门要将“护校安园”工作作为维护公共安全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部门责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督导警示。政法、公安、教育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对各项校园安全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将重点对各地落实《行动计划》达标情况逐项开展督导检查。将近年来发生过重大涉校案事件地方和学校作为重点地区加强专项督导,对安全隐患较多、安全事件频发的,要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平安建设(综治)问责措施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时,将注意选树示范典型,总结提炼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成型安保模式、突出成效等,以点带面提升本地校园安全工作整体水平。

  (三)加强保障支持。各地要结合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将校园安全建设资金需求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学校安全防范建设经费投入。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影响校园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提请党委、政府专题协调解决,为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